第07版:法治
2024年07月17日

推进诉讼与仲裁协调配合机制建设

市中院在全省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本报讯 (周雷)7月11日,全省诉讼与仲裁协调配合机制建设推进会在镇江召开。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辙,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张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盐城中院作为四家中院之一作经验交流,介绍了打造“调解+诉讼+仲裁”特色品牌工作。

近年来,盐城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的沟通协调,共同打造“调解+诉讼+仲裁”特色品牌工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纠纷多元化解,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多方联动,共同加强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坚持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与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多次召开诉源治理专题会议,建立完善“因‘案’而异类型化、因‘地’而异区域化、因‘时’而异阶段化的‘调解+诉讼+仲裁’”诉源分流机制,切实为当事人提供了多元化、多样化的纠纷化解渠道。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分流案件1244件,标的额5770万元;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37476件,同比下降5.64%。

多元共治,共同深化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加强仲裁与执行协作联动,推动裁执有效衔接。积极构建仲裁快速执行机制,出台《“执行+仲裁”执源治理联动协议》等多项文件,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的仲裁案件数量。签署《执行仲裁联动加强治理合作备忘录》,优化仲裁执行工作流程,提高仲裁案件执行效率。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新收仲裁执行案件494件,同比下降28.1%,424件案件的当事人在裁决后、执行前自动履行。

多措并举,共同完善支持仲裁工作机制。坚持“支持和监督并重、维权与维护同向、审查与化解同步”,压实各方工作责任,不断完善支持仲裁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司法判决和仲裁裁决的公信力。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办理191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13件案件以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而撤回申请结案,占比6.8%。在发现仲裁问题后,及时向仲裁机构反馈并提出对策建议,切实维护当事人仲裁正当权利。

多管齐下,共同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人人关乎营商环境”理念,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沟通协调机制,市中院与市司法局、盐城仲裁委多次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议,充分发挥诉讼与仲裁职能优势。2023年,市中院、市工商联与盐城仲裁委在全省率先与本市房地产商会等5家商会和润阳新能源公司等10家企业设立“诉讼和仲裁联络点(处)”,共同开展诉讼与仲裁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和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依法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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