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2024年06月14日

盐城市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2023年3月31日至4月29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7月31日反馈了督察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督察组相关要求,及时制定印发了《盐城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盐办字〔2023〕49号),全力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督察报告指出的64项整改任务中,35项已完成整改,10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已取得明显成效,19项正按整改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督察交办的436件环境信访事项,已完成整改434件,正在整改2件,整改率达99.6%。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在盐城考察时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整改工作,及时调整“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切实把督察整改责任压实到位。

(二)压紧压实责任,从严追责问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全面落实《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通过高质量发展和污染防治攻坚考核,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督察整改抓得不紧、问题久拖不决、作风不严不实等情形,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对省督察组移交的2件问题,严肃责任追究,共处理39人,其中党内警告6人、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17人,政务警告8人、书面检查2人、约谈1人、批评教育1人。

(三)强化督查推进,促进规范整改。进一步规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制定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明确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流程,规范整改销号台账,确保整改效果。市委、市政府主要和相关领导多次对督察整改作出批示,并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一线督办指导,对难点问题现场研究会办,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工作。对整改成效不明显、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事项,通过专题片的形式进行曝光,传导压力,加快推进整改工作。市督察整改办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度,对未达序时的事项,及时下发督办单,督促整改。各地、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及时开展整改验收销号工作。

二、主要成效

(一)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2023年,我市国省考断面、入海河流断面优Ⅲ比例和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实现4个“100%”。近岸海域优良海水面积比例达94.5%,创历史最好水平。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八年位列全省第一,PM2.5平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继续保持全省前列,有3个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进入全国前20。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双“100%”。

(二)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坚持以重大项目建设和科技创新驱动为支撑,全面推进绿色转型发展,入选全国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全国首批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综合试点城市。新能源产业集群入选首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示范集群,中欧海上新能源发展合作论坛成功举办。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厅市共建事项加快落地,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数量全省第一,盐城高新区、环科城分别创成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园区,射阳港经开区、大丰港经开区、黄海新区和盐城经开区列入省新型电力系统园区级试点,低(零)碳产业园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高水平举办全球滨海论坛会议,《盐城共识》纳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多边合作成果。科学实施生态修复,治理互花米草面积11.8万亩、全省最多,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43.6%、全省最高。新造成片林1.5万亩,林木覆盖率25.2%、高于全省1.14个百分点,“雨水洗春”盐城园获第十二届省园博会特等奖。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廊道加快建设,川东港入选国家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盐都大纵湖、东台条子泥创成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盐城市博物馆、阜宁马家荡、盐都桃花源创成国家4A级景区,建湖创成中国天然氧吧,大丰跻身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美丽盐城底色更加鲜明。

(四)突出问题整改有力有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回应群众环境诉求,不断消减问题存量。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市的3项具体问题和312件环境信访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2023年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的5个具体问题和12项省、市政府挂牌督办项目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举一反三”等专项行动排查出的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2023年市污染防治监管平台共接入有效线索20275条,办结率98.1%,预警率为零,取得历史性突破。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等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共排查企业4467家次,排查发现问题隐患3344项,已全部完成整改。

(五)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2023年,列入全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共有八大类49个项目,其中2023年度应完工的37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全市完成小区雨污分流改造445个(含22年转结57个小区),整治“小散乱”排水户3658个,新建污水管网232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9万吨/日,城市污水厂日均处理污水达到64.7万吨,平均负荷率达83%,比2022年同期分别增长14.7%、10.3%。农村累计建成集中式处理设施625个(100吨及以上82个),正常运行率达90%以上。新建投运一批环卫基础设施项目,垃圾分类工作稳定在全国第二档次,累计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约189万吨、规范处理厨余垃圾12万余吨。

(六)执法监测能力不断提升。2023年,持续深入推进环境执法与监测,为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保驾护航。以水、气、固废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国省考断面、国省控站点数据异常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6253人次,累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365件,运用环保法配套办法查处案件28件。组织生态、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坚决打击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累计办理20起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强化市县联动,督促企业完成生态环境部组织的3轮大气现场监督帮扶交办问题整改,对26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建成并正式运行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平台,推进基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应急及实验室监测、辐射监测、碳监测能力建设,市监测监控中心顺利通过省计量认证复评审,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滨海、射阳环境监测站通过省厅第一批规范化建设验收。

下一步,盐城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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