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
2024年06月05日

放飞青春 阜法护“未”

——阜宁县人民法院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纪实

□吴岑岑 葛菲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司法是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阜宁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创新打造“放飞青春·阜法护‘未’”工作品牌,积极与家庭、学校、政府等部门联动,推动形成专业陪审、回访帮教、普法引导等多举措于一体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引进专业陪审 丰富庭审教育

“今天,陪审员‘法官’为我剖析了犯罪的原因、危害,教育我今后的道路该如何走,感觉再次回到了学校课堂,他的谆谆教导我一定铭记在心。”一名未成年被告人在庭审最后陈述中说。

坚持犯罪惩戒与教育挽救并重,执行“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少年刑事审判方法,通过强化人民陪审员庭审教育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院从159名陪审员中筛选出18名具有教育学知识背景的在职或退休教师,作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业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主持庭审教育环节,充分发挥说服教育作用。

为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专业性及参与感,该院组织人民陪审员旁听庭审,观摩法官办案全过程,掌握驾驭庭审、分析案件的要领;开展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有效提升陪审员业务素质和陪审能力;注重庭前引导,让人民陪审员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或争议焦点,使其在审判过程中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

近年来,专业陪审员参与该院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0余件,庭审效果得到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良好反馈,所参与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当事人均未上诉。

温情回访帮教 合力护“未”成长

“‘养而不教,监而不管’的行为是要受到法律约束的,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家长的正确监护和引导。”这是法官在向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发送《家庭教育指导令》时写下的寄语。

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审判中更加注重实施早期干预。该院配套建立法庭教育、法官寄语等系列帮教机制,在审判过程中由法官释法,并在判决之外书写寄语,做到“动情、晓礼、明刑”,引导父母密切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犯罪未成年人,实现少年审判工作从庭内到庭外延伸互动。

该院与县教育局、妇联联合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并在五个基层法庭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向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发送家庭教育指导令、签署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40余份。同时,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为依托,组织被发送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家长和未成年人召开“面对面谈心会”,邀请心理疏导专家进行一对一辅导帮助。

该中心累计帮助3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为4名未成年人提供就业指导,该项工作受到来院调研的时任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张彤等妇联、法院领导充分肯定。

强化普法引导 做好源头预防

“孩子们,我们既不能做‘施暴者’,也不能当‘旁观者’,更不能成为‘受害者’。”近日,法治副校长、该院刑庭庭长郝晓东走进校园为500余名师生带来了法治课,受到了在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以“放飞青春·阜法护‘未’”工作品牌为抓手,该院通过法治讲座、法治公开课等形式让法官普法“走出去”,通过庭审观摩、法院开放日等活动让学生学法“走进来”,“零距离”接触、了解法院工作,感受司法权威。帮助学生在实践模拟中学习法律知识,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精心培育打磨“小阜说法”普法子品牌,通过微视频、微动漫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近年来,该院共开展法治讲座24场,举办法院开放日6场,组织模拟法庭8场,邀请旁听庭审5场,制作微视频、微动漫10部,累计受教育学生达16000人次,品牌影响力不断彰显。“上法治课,找阜宁法院”已成为县域学校的共识。

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推动形成“法院+司法+社区”三方协作联动机制。整合县域网格员和志愿服务资源,开展更具针对性的涉少家事普法宣传、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咨询等工作。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常态化深入乡镇社区为留守儿童宣讲防溺水、防火防电、防校园欺凌等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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