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曦)今年以来,亭湖区人社局聚焦提升全区城乡居民保障水平,聚力打造“一镇一品”“一村一策”式样板试点,分“三步走”推动集体补助落地落实。2024年,亭湖区已有4个村(居)申报今年度集体补助试点地区,预计可惠及辖区内参保居民1575人,补助资金达13.7万元。
定准试点地区,搞好“摸排选”。在区级层面印发专项通知,专题会议布置试点摸排遴选工作,按“试点先行、循序渐进、逐步推广”原则,在前期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将集体经济基础较好、试点积极性高的新兴镇三灶村、毓龙街道环城村等4个试点地区作为今年城乡居保集体补助试点单位。调研中,亭湖区人社局分管领导带队赴试点镇村调研座谈。
多方宣传发动,算清“长远账”。根据《亭湖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线上线下多渠道做好集体补助政策宣传工作,向参保群众讲清集体经济组织收益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意义和作用,算清享受集体补助后的经济账和长远账,宣传引导参保居民享受集体补助的同时必须完成个人缴费。
创新补助方式,标准“多元化”。将补助方式由现金返还转变为通过省人社一体化平台进行集体补助缴费,用于充实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积累。同时,鼓励试点村(居)结合实际,通过对当年参加城乡居保缴费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给予定额补助、额定比例缴费补助等方式开展工作,并设置补助封顶线,鼓励对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成员给予定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