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
2024年05月22日

亭湖区人民法院

以调解促和解 实现案结事了

本报讯 (单丽华)近日,亭湖区人民法院审管办法官通过再审听证程序前调解方式,成功调处一起家事纠纷申请再审案件。

仇某与王某原系夫妻关系,争议房屋为1993年二人婚姻存续期间通过仇某父母分家所得。后双方于2011年5月协议离婚,约定争议房屋归女儿仇某某所有,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2019年该房列入征收范围,仇某、王某、仇某某因安置房权属发生争议,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根据离婚协议内容确认涉案房屋征收权益归仇某某所有。

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不服判决,申请再审。承办法官接到再审申请后,深入细致查阅案情,了解到该案案情特殊,调解应是达到“案结事了”的最佳方法。

“找到矛盾关键点才能对症下药。”承办法官提前与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原、被告对涉案房屋赠与女儿均无异议,矛盾关键点在于:原告及女儿担心房子不过户给女儿,被告可能会出售房屋导致老无所依;被告担心房子过户给女儿后其不承担赡养义务。

找到双方争议焦点后,秉持“如我在诉、情同此心”的理念,承办法官多次和双方沟通,结合情、理、法开展调解工作,耐心讲道理、疏情绪、说利害。双方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实际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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