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
2024年05月15日

阜宁县人民法院

高效执结一起房屋过户案

本报讯 (唐掭成)近日,一起房屋过户执行案件,在阜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得以顺利化解,申请人张某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说:“太感谢你们了,如果不是你们,这个房子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过户”。

王某将其所有的一处60平方米房屋以20万元价格卖给张某,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交齐购房款后即办理房屋过户。但当张某将20万元钱款交付王某后,王某当即反悔,称房子卖便宜了,要求张某再支付5万元,否则决不配合办理过户。

张某表示,“要么把20万元退回,要么办理房屋过户,再拿5万元没得商量。”但王某既没有返还购房款,也没有配合办理房屋过户。

张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协助张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未能履行义务,张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了解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便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告知被执行人王某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逃避执行带来的不利后果。王某在了解到相关法律后果后,表示自己愿意配合张某进行过户。

之后,执行干警多次陪同申请人张某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部门联系沟通相关事宜。经过不懈努力,申请人张某很快便拿到了不动产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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