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理论周刊
2024年05月13日

“嵌入式”监督“三重一大”事项落地见效

李向前 吴其锋

为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工作,一以贯之实现日常监督规范、精准、长效,建湖县纪委监委全面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充分发挥派驻监督“前沿哨所”作用,突出“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实行“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问效”全过程监督,与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一体发力,不断推进驻在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守“审查关”,严格把好事前报备审核这个重点。建湖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头脑清、眼界宽、肩膀硬、腰板正,明晰“监督方向”、明确“责任导向”,建立健全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提醒党委(党组)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前需提前书面告知,填写事前告知报备表并附相关资料进行会议报备。纪检监察相关人员通过派员参与、座谈了解、查看资料等方式,对所提请研究事项涉及的行业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进行了解掌握,做到决策监督内容心中有数;全面加强纵向联动和横向联通,构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交流经验、协同有力的立体工作模式,借鉴融会贯通兄弟部门经验做法,紧盯“三重一大”事项相关内容、决策事项,及时召开会商会进行研判分析,形成初步监督建议和意见。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事前报备的材料审核中,通过电话提醒、微信提示,制发督办函、交办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聚焦重点工作,强化跟进提示、全覆盖推进,着力护航重点项目建设,提醒责任人时刻梳理“风险点”、念好“紧箍咒”、筑牢“防火墙”。

坚守“决策关”,严格把好事中程序规范这个关键。建湖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敢于斗争,善于对监督事项“叫停说不”,通过出(列)席相关党委(组)会、办公会等方式,练就“火眼金睛”,紧盯“关键少数”,对“一把手”在人、财、物、事的决策权上“高看一眼”“严之又严、慎之又慎”,重点围绕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是否符合规定、依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等内容进行精准监督,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效果。同时,要求各板块、各单位在议事决策后及时填写事后报备表,并附会议记录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重大项目会议决定后且将实施时,通过谈心谈话、廉政风险分析会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定进度“四定”原则,对重大事项逐一督导检查,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专人盯、专人抓、专人管,精准传导责任压力,提醒责任人进一步细化“时间表”、明确“路线图”、下好“发展棋”。

坚守“执行关”,严格把好事后贯彻落实这个核心。建湖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唠叨嘴+铁脚板+小板凳”作用,针对发现的具体问题,及时通过约谈、下发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单位进行整改,并适时组织“回头看”,采取重点抽查或日常监督等方式,对会议决策事项执行关键环节、推进时间进度、执行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防止决策执行变形走样。同时,督促各板板、各单位通过公示栏、网站等及时公开公示决定后的事项,主动接受单位干部职工或社会公众监督,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实落地。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重大工程现场监督检查中,通过流动式驻点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直奔工地、直到现场“两不两直”工作法,开展项目化监督,推动全链条整改,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边整改、边剖析、边治理,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提醒责任人持之以恒系好“安全带”、把好“方向盘”、走好“脚下路”。

建湖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国有企事业纪委及镇(街道、区)纪(工)委,聚焦党委(党组)提请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对照任务计划照单督查,做到问题清楚、责任清晰、干部清廉。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推促各板块、各单位党组织坚持不懈筑牢“把方向”的定海神针、激扬“敢担当”的奋斗豪情、提升“抓落实”的能力水平、弘扬“风气正”的优良作风,为实现“三重一大”事项落地见效提供纪律保障。

(作者单位:建湖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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