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辉 张计玉
数千年来,海水潮起潮落,江海有意,自然有情,共同造就了这片广袤神奇的滩涂湿地——黄海湿地。这里有雄奇壮阔的大海沙洲,海风和潮水交替作画,滩涂丹青令人惊艳;这里有纵横掩映的湖泽河港,苇荡作响,泽地相连,一个个湿地公园犹如一颗颗明珠;这里有美妙壮观的群鸟齐飞,鹤舞鹿鸣,鹬栖鸟欢,结伴的麋鹿在滩涂上奔跑;这里有丹顶鹤、麋鹿、勺嘴鹬,每年约有300万只候鸟在这里停歇、繁殖和越冬。
在这片美丽的湿地上,东台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能动履职,持续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真抓实干、勇毅前行,全力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多样性,交出“湿”意盎然的生态答卷。
让“重惩治”更加“有力度”
两名偷捕者张某和李某,在保护区非法捕捞时被当场抓获。公安机关迅速对两人的偷猎行为展开侦查。原来,张某和李某祖祖辈辈都是附近的渔民,习惯靠海吃海。在他们看来,在滩涂上捕捞螃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越界到保护区捕捞一些鱼蟹算不上违法犯罪。因此,两人制作了泡沫船阀,购买了地笼网,深入保护区内捕捞螃蟹。
两人三次使用自制泡沫船筏进入珍禽保护区核心区,将20只左右地笼网放至核心区水塘内,共计违法捕捞螃蟹近400斤。除第三次捕捞的194斤螃蟹被放生外,前两次捕捞的170余斤螃蟹,少数由两人食用,其余被两人以10元每斤的价格出售,共计获利1200余元。基于两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退赃,最终,东台法院依法对两人从轻处罚,均判决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罚金四千元。
鼎力护“绿”,利剑斩“污”。近年来,东台法院敢于向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亮剑”,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依法审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刑事案件,严惩线上线下出售、收购野生动物及制品犯罪,开展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集中宣判,全力保护湿地生态资源和生物安全。从严从重惩治违法排污、非法提炼危险废物等污染环境犯罪,让天更蓝、水更清、景更美。
让“破坏者”成为“建设者”
王某非法猎捕646只“三有动物”,后进行了售卖,用非法所得购买生活用品。这些“三有动物”包括灰头鹀212只、云雀421只、白眉鹀3只、粟鹀1只、麻雀1只、环颈雉1只、山斑鸠5只、珠颈斑鸠2只。
东台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数量多达646只,种类多达8种,极大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犯罪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除应当受到刑事惩罚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最终,法院认定,王某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判令被告赔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失十九万八千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赔礼道歉声明。
在执行生态环境资源损害赔偿金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王某经济情况非常差,孩子还申请特困补助,生态环境资源损害赔偿金这个钱肯定是没办法缴纳。
在法院的帮助下,王某缴纳了部分环境资源损失费用,剩余的费用以公益劳动的形式来抵偿。就这样,王某成了一名公益护林员,每周六上午必须先到村部报到,然后负责防护林巡护、拆除非法狩猎装置、制止滥伐盗伐林木、劝导文明祭祀等,巡护时要将照片发到公益劳动监督群里,结束后还需到村部登记巡护情况。
据东台法院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庭长张俊宏介绍,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法治保障。近年来,东台法院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案件审理始终,积极创新环境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大力适用“劳役代偿”“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让司法温度在守护湿地生态环境中彰显。去年该院设立黄海湿地碳汇能力司法修复基地,常态化开展固碳增汇司法修复活动。
让“小建议”发挥“大作用”
2020年11月,李某驾车沿东台市麋鹿线由南向北行驶至东台市弶港镇蹲门居委会西侧路段,与两头麋鹿发生碰撞,致两头麋鹿死亡、车辆受损。经东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李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遇有情况处置不力,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东台市林业中心评估认定,李某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两头麋鹿整体价值为6万元。
东台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李某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麋鹿死亡,并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造成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失,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审宣判后,当事人未上诉,且已全额履行赔偿款。但案件承办法官的工作并未结束,他和同事做了一次调查,还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安装了16套麋鹿出没警示标志牌。有了警示牌,就再也没有发现过麋鹿被撞事件。
近年来,东台法院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不断强化对大数据的挖掘、分析和利用,及时发送司法建议、调查报告,助力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环境违法风险,实现“建议一件、治理一片、服务一方”。据了解,近年来,该庭向省自然资源厅、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等发送司法建议13份,函复率达100%。多篇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全市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黄海湿地是我国第一个滨海湿地世界自然遗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创优工作举措、创树工作品牌,精心守护好世界独此一份的湿地资源,让黄海湿地成为更多人心中的‘诗和远方’。”东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雪峰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