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综合
2024年04月30日

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我市探索建立仲裁调解多元机制

本报讯 (严秀山)近年来,我市紧扣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宗旨,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不断探索、致力创新,形成以调解为主、仲裁为辅,村镇调解为主、县级调解为辅的多元调解联动模式,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为推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深入细致地做群众思想工作,逐层逐级调解。每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先由所在村(社区)调解小组进行调解;村(社区)调解不成的,由当地镇(区)进行调查、调解、处理,村镇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可申请仲裁。

坚持仲裁前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以及人民调解“四结合”,合力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司法部门、仲裁机构、基层组织的职能,用法治思维促进基层治理持续优化。基层法院明确仲裁庭移送法院案件执行文书的格式和办理程序;仲裁机构落实“调仲对接”方式,确保调解协议落实落地。

射阳县仲裁委以便民、利民、高效办案为出发点,设立流动仲裁调解庭,将仲裁庭开在当事人家门口,既方便了群众,又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增强群众维权意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接入智慧仲裁端口,开发“苏农掌仲”小程序,系统集申请仲裁、立案调解、在线调解、庭后调解等功能于一体,当事人、代理人可在线提交调解申请、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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