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专版
2024年04月24日

盐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明确盐城市区积涝风险点防汛责任人的通知

盐市防〔2024〕5号

盐都区、亭湖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切实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和市区居民生产生活安定,按照“属地负责、区际联防,协作配合、确保安全”的原则,现将2024年度市区积涝风险点防汛责任予以明确。各区和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排查积涝风险点,确保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各责任区域、部门(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及其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市区防汛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以网格化管理推动防汛责任落实落细,实现积涝风险点精细管理和险情精准防控;抓紧组建抢险队伍,确保能及时出动处置险情;配足备全排涝机泵、沙袋等防汛物资,做到有备无患;强化防汛设施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防汛排涝设施处于正常可靠的运行状态;针对积涝风险点实际,制定简单易行、实用性强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实战演练,做到预案中负责同志都熟悉内容、掌握流程、明白职责;加强领导带班、防汛值班和巡逻查险,发现涝情、险情,及时有效消除,确保市区安全度汛。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盐城市区积涝风险点防汛责任表

盐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4月19日

盐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明确盐城市区十个防洪区防汛责任人的通知 没有下一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