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蔡慕蓉)近年来,大丰区小海镇人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结合小海镇实际,创新建立人大代表助力乡村振兴“123”机制,即:一份报告、两个作用、三项举措。
一份报告:为推动镇政府形成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长效机制,将《关于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作为独立报告,在年中人代会上单独听取和审议。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年度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计划。通过政府作报告、代表审议报告等程序,凝聚起更广泛的共识、更强大的力量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两个作用:代表监督作用和代表带头作用。发挥代表监督作用,将乡村振兴作为重点工作,纳入“代表小组月月访”跟踪监督计划和年度代表小组活动计划中,组织代表每月围绕“一村一策”方案执行、村集体增收、农业项目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方面开展监督活动。发挥代表带头作用,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引导人大代表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关键引领作用,贡献人大力量。
三项举措:搭平台、树标杆、建机制。搭平台,用好“家站点”和人大代表大讲堂等履职平台,学习乡村振兴有关工作要求、经验做法,听取乡村振兴有关想法意见、群众诉求,商讨乡村振兴有关决策部署、对策建议。树标杆,鼓励人大代表立足本职岗位,结合自身优势,投身乡村振兴,挖掘乡村振兴典型,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建机制,成立乡村振兴专业代表小组,每名小组成员联系所在“家站点”代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专业优势,便于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