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偲)“春节前才向法院递交的申请书,没想到节后那么快就能听到好消息,我的案件不用立案执行就能解决,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在射阳县人民法院执前和解室内,高某申请执行某新材料公司拖欠工资争议一案得到圆满解决,高某向该院高效追回拖欠工资表示感谢。
高某于2022年3月至某新材料公司工作,后因某新材料公司未发放2022年7、8月工资共计13472.3元,高某向射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仲裁委于2023年5月4日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该公司自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高某工资共计13472.3元,但该公司未能主动履行,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被流转至执前和解室后,工作人员多次与该公司负责人沟通协调,释法说理的同时引导其换位思考,督促其尽快支付工资款,最终该公司负责人当场给付高某工资,案件在执前阶段得到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