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潘飞)镇村干部违反招投标规定,私自承揽工程项目或交给亲友承做,有的化整为零、转包分包招标项目……日前,阜宁县纪委监委通报7起镇村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典型案例,共计17名党员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在全县释放执纪必严、一查到底的强烈信号。
2023年,阜宁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能,锚准招投标、工程管理、工程质量、违规决策等7方面13类突出问题,在全县开展镇村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压实职能部门责任,着力打造乡村振兴廉洁工程。
为全面摸底镇村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各镇区担负起主体责任,推动镇纪委牵头财政、经管、审计等部门,紧盯“人、钱、项目”关键信息,对2018年以来立项的4892个镇村工程进行拉网式筛查。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成立5个督查专班,采取“大走访”、“室组地”联动、“纪巡审”协作模式,驻点调查、挂牌督办、快查快结。2023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85人。
治标更需治本,做实以案促改。该县纪委监委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规现象解剖“麻雀”,在全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析讲评”活动,督促住建、交运、教育、农业农村、行政审批等重点部门排查招投标、项目审批、施工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75个,推动出台12项防控措施,切实堵塞全县工程建设领域自由裁量权、运行潜规则。
“我们将聚焦镇村工程建设领域监督发力点,坚持惩治防同步推进,健全完善招投标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以治理成效推动乡村振兴更多惠及群众。”阜宁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