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侠)近年来,盐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按照“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职尽责,组织开展全市“禁非清违”、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养殖等系列执法活动,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切实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市共查办内陆执法案件232件,其中2件案件获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1件案件入选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深入开展“清非禁违”整治行动,织密生态环境“守护网”。重拳整治顽疾,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去年我市在内陆水域开展清理“地笼网”等禁用渔具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开展行动13735次,检查渔具生产经营单位1159家,清理收缴渔罾616张、渔簖1727只、网箱773个、地笼网261832顶、多层拦网847口、闸口套网118口、拦河罾158顶、电捕器296台,查处各类违法案件90起,有力维护水域生态环境。
持续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坚持将监督抽检环节锁定在出塘销售环节,严惩销售不合格水产品的行为,去年全市查办水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5件,其中通过省级监督抽检查办的不合格水产品案件4件,大丰处置的江苏某有限公司药残超标案件,罚没款合计392760元,对全市水产养殖户起到很大震慑作用。
强化内陆渔业捕捞秩序管理,拧好渔业生产“安全阀”。为养护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多样性,我市联合市场监管、水警、水利、交通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执法巡查活动。加大电力捕鱼、禁用渔具等非法捕捞行为易发高发水域的巡查力度和频次,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建立日常巡查制度。
开展水生野生动物执法保护,守护野生动物“多样性”。对全市29家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单位实现检查全覆盖,重点检查人工繁育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管理台账。全面清查水族馆、海洋馆等水生野生动物繁育展演场所,重点核查海龟、斑海豹、海狮等重点物种在养情况。在市场流通环节,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对海鲜、干货、养生保健专柜、药店及宠物市场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的科普宣传,清理未取得许可和专用标识销售各类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