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理论周刊
2024年01月15日

履职监督创特色 提质提效走在前

邵开云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背景下,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追求公平正义、维护自身权益的期盼更强烈。如何更有效开展对司法工作和人员的监督,回应社会关切,是各级人大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从总体设计立规

力求制度建设“走在前”

近年来,我市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司法工作和人员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些好经验,但也面临监督手段比较单一,方式、程序不够明确,信息化手段运用不足,制度不够健全等情况,需要在总结过去经验、分析当下情况、着眼未来需求基础上,重新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对司法工作及人员监督,增强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实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司法公正。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成立后,高度重视司法监督制度建设。近年来,先后制定一系列制度,包括《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办法》《关于人民法院审判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履职评议工作办法》《关于组织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案件庭审工作办法》《监督司法工作联网系统管理办法》《履职评议工作方案》等,其中有管总、管长远的基本制度,也有明确专项工作的具体制度,还有保证基本制度实施的配套制度,既有目标导向图,也有施工路径图,从根本解决了有章可循的问题。

2022年7月1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通过的《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办法》在制定过程中,本着承前启后、求真务实、守正创新的理念,深入研究盐城司法监督工作实际,全面收集、学习借鉴省内外人大开展监督司法工作的经验及相关制度,认真征求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及9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意见,其间数易其稿,突出以“三化”(优化内容、活化形式、细化流程)提“三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着力打造监督司法工作的盐城升级版,得到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充分肯定。

从做深做实发力

力求监督工作“走在前”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将强化监督司法工作的重任交给监察司法委,要求启动对审判员、检察员的履职报告评议工作。评议工作目标是达到“三满意”,即组织满意、代表满意、社会满意;“四个动”,即法官思想有触动、内心有感动,法院整改有行动、系统有震动。

充分调研论证,制定工作办法。借鉴吸收各地先进经验,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法院审判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履职评议工作办法》,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为履职评议工作的规范性、程序性提供制度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根据办法规定,制定人民法院审判员履职评议工作方案,对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组织领导、履职评议的人员遴选、评议内容、评议步骤等进行细化。专门成立履职评议工作组,常委会主要领导亲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第一副组长,党组会专题讨论研究,为做好评议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多方调查走访,全面收集情况。收集基础性资料,为“评”和“议”做好充分准备;组织被评议人员单位干警对接受评议的同志开展满意度测评;开展评议前走访;组织法律专家对被评议同志的业务能力、办案质量进行评价;回访案件当事人,听取当事人(代理人)对案件办理质量和廉洁司法情况的意见;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让代表们更直观地感受接受履职评议人员的庭审驾驭能力;通过函询方式请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信访局对接受履职评议人员的党政纪处分情况、年度考核情况、政治督察情况、控告申诉情况等提供书面反馈意见。

多方调查走访过程中,受访的各方面、各单位和有关同志,除对接受履职评议的同志作出客观评价外,也对当前审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形成工作建议,供审判机关参考,丰富评议活动内容,扩大评议活动效果。

从完善提升着眼

力求监督质效“走在前”

这项工作刚起步,限于时间、人手、方式、经验、水平等方面因素,要总结、完善、提升的方面还有很多。为将履职评议工作推向深入、确保行稳致远,应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以更高站位来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履职评议工作的思想自觉。做好履职评议工作,是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生动实践。开展履职评议,既是各级权力机关依法履职行权的有益探索,也是司法机关借助权力机关权威监督、推进队伍建设的有效渠道,是“双向奔赴”的共赢举措。市法、检两院要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高度,来认识履职评议这项全新工作,继续统一系统内部干警思想认识,自觉对标对表,做好履职评议“后半篇文章”和未来几年常态性工作。

以更宽视野来谋划,科学统筹履职评议工作总体安排。履职评议,不仅是对审判员、检察员政治立场、工作业绩和能力作风方面的评价,也是向社会展示司法机关形象的重要途径。今后,履职评议工作将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履行司法监督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法、检“两院”要对照“工作办法”和“实施方案”,科学统筹好总体安排,努力营造主动接受评议的良好氛围。

以更大力度来落实,着力确保履职评议工作实际成效。履职评议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既是监督,也是对被评议对象的鞭策和鼓励。评议只是手段,促进工作才是目的,要真正通过认真抓好工作机制完善和工作作风改进,把评议过程变为提高政治觉悟、站稳人民立场、增强法治观念、锻炼工作能力的过程。

(作者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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