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民生
2024年01月12日

市市场监管局

发出首份行政合规指导意见书

本报讯 (陈勇)1月8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首份行政合规指导意见书,针对盐城某绿化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注销登记的违法行为,开展合规行政指导。

2022年11月18日,外商投资企业盐城某绿化公司向市市场监管局申请注销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作出准予注销登记决定。2023年12月15日,某绿化公司股东反映其申请注销登记时尚有债权未收回,提交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中填报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的内容不实。

市市场监管局经过调查,认为某绿化公司与未收回债权对应的债务人均为同一股东的子公司,不涉外部债权,综合考虑某绿化公司系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等因素,根据《盐城市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对某绿化公司不予处罚,但“不处罚”不等于“不违法”,免处罚不免教育。

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撤销某绿化公司注销登记决定的同时,对其开展行政合规指导,提醒公司进一步完善学法用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切实提升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遵法守法,举一反三,提升自我合规主动性,增强自我约束力,做管理规范、合规经营、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

盐城某绿化公司张某接过行政合规指导意见书后,十分感谢市场监管部门对公司不予处罚,完全接受合规指导意见,承诺将认真做好合规整改工作,同时为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彰显执法温度、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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