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黄艺瑶) 2023年,大丰区农业农村局严格履行信用体系建设职责,以信用体系建设激活市场发展动能,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遵循“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双公示”信息报送长效工作机制,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
强化企业信用修复宣传告知,在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时发放信用法律法规宣传单及信用修复书面告知函,提高企业对自身信用情况的关注度与重视度;对处罚信息公示期已满且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被处罚企业,及时通知其进行信用修复,指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工作。
在行业监管、招投标、项目实施等方面,强化信用分级,落实创新监管制度,注重信用结果运用,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农药生产企业等行业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并在农村地区推广运行。鼓励采购人对AA主体信用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推动涉农项目的高效运作;对严重失信主体,取消或不给予补贴、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