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
2023年12月27日

为“少年的你”撑起法治蓝天

——大丰区人民法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纪实

□郭昊宇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大丰区人民法院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秉承“教育、感化、挽救”司法理念,匠心打造“法赋未来·丰帆启航”工作品牌,以专业审判、柔性司法、合力共治为“三位一体”的保护格局徐徐铺展,探索出一条独具大丰特色的少年司法之路。

寓教于审 点亮迷途心灯

“我们平时忙着挣钱,对孩子管得不够,让孩子走了歪路。以后一定吸取教训,好好教育,尽到做父母的责任。”收到“家庭教育指导令”后,小陈的母亲向法官作出保证。

16岁的小陈失学无业,多次盗窃,案发后被警方抓获。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忙于生计,对孩子缺乏关心和陪伴,亲子沟通浮于表面,家庭教育缺位。在孩子出现多种不良行为后,监护人仍疏于管教,致使其走上犯罪道路。于是法官向小陈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今年以来,大丰法院共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14份,以司法手段对“养而不教、监而不管”的家庭教育行为给予纠偏。同时,依托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4个乡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选取“监护责任”“家校共育”等不同主题,开展涉案“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法爱守望”家庭教育课堂等特色活动8次,引导监护人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真正做到让家有爱、让爱有方,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的帮教管理,大丰法院不断完善“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回访帮扶”工作机制,联合团区委、区妇联开展“点亮心灯”计划,邀请心理专家进行长期跟踪疏导,用更专业的方案、更温暖的陪伴修复每一颗脆弱敏感的心灵。此外,法官不定期与家长、社区矫正机构沟通联系,动态关注其就业、生活情况,尽快帮扶回归社会。

协同共育 呵护青春花蕾

针对案件中涉及的未成年人权益问题,大丰法院将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精神落实到少年审判工作中。

徐某与陈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协议离婚时约定婚生子小徐随徐某共同生活。徐某再婚后与妻子何某对小徐实施家暴。基于徐某二人的暴力行为及孩子的身心状况,陈某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第一次开庭审理结束后,暴力行为仍有发生,陈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承办法官收到申请后,立刻前往当地派出所及村民委员会调查,核实情况后,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送达给徐某、当地村民委员会及派出所。为避免小徐再次因家庭暴力受到身体、精神侵害,法官判决变更小徐由陈女士抚养。

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常常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等各种环境息息相关,因此,单打独斗绝非良策。大丰法院始终注重推进综合治理,联动司法、教育、学校、社区等单位组织召开座谈会3次,就防范侵害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延伸工作等广泛交流。同时,分析审判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漏洞,针对校园周边不良环境、网络认知度偏低等问题向教育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实现从“末端惩治”到“源头预防”。

借力媒体效应,大丰法院在《人民法院报》《江苏法治报》等载体发稿40余篇,一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在中央电视台《乡理乡亲》栏目播出,制作的微动漫《擦亮眼睛 远离涉网黑恶犯罪》被江苏政法等新媒体平台转载推广,凝聚全社会力量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氛围。

法语润苗 播撒法治种子

少年强则国强,“强”不仅在于青少年身体和心理健康,更在于法治精神的知行合一。

大丰法院注重角色定位,不做法治教育的说教者,而是努力成为启蒙者、唤醒者与陪伴者,引导青少年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去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张某到庭!”模拟法庭活动中,“小少年”化身“大法官”正襟危坐,严肃、规范地主持庭审。

大丰法院通过设计情景式案例,由同学们在模拟法庭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在法官的指导下全程参与庭审过程,打造“沉浸式”体验。为强化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理念,该院还根据情景案例延伸,安排法警介绍警用器械的功能,并向同学们手把手教授自我防护基本技能。

今年9月,该院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系列活动,截至目前,已有33名干警受聘为“法治副校长”,在全区42所中小学协助开展法治教育。他们将校园安全记心间、普法宣讲于课堂、冲突化解于萌芽,用法律之手帮助青少年系好“第一颗扣子”。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做好未成年人司法工作,需要接续奋斗、久久为功。大丰法院秉持初心,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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