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
2023年12月27日

全省民企产权司法保护创新实践项目发布

我市法院两个项目入选

本报讯 (戴蒙蒙)近日,在全省法治民企建设推进会上,省工商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共同发布了“江苏省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实践典型”40个项目。市中院、市工商联“法商联动纾企困 用心用情解双结”和东台法院、东台工商联“分层递进协作解纷 联动实现‘商会·解’到‘商·会解’”两个项目入选。

近年来,全市法院牢固树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立足审判主业,协同市工商联不断强化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扎实举措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面刊载市中院、市工商联项目经验——法商联动纾企困 用心用情解双结。

主要举措及工作成效:依法服务民营经济,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市中院始终将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推进,积极主动与市工商联沟通联络,共同制定《关于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协同机制的意见》,提出12项具体工作举措,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及企业家权益。同时,市中院与市工商联积极履行服务民营经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在双方共同指导下,各基层法院与其辖区内的工商联建立起了良好协作机制。如滨海法院与县工商联共同建立起“专家咨询库”,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引入商会及专业人员咨询机制,有效提升商事审判专业性;建湖法院联合县工商联赴庆丰镇对60余名企业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反响;东台法院将5个人民法庭与辖区内21个商会进行挂钩,实现了“商会+法庭”全覆盖。

扎实推进商会调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自2019年起,市中院与市工商联不断探索商会调解与诉讼有机衔接的纠纷化解机制,联合出台《关于深化商会调解机制促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共建方案》,明确商会调解的具体范围、商会调解组织的职责定位。2021年,市中院将“构建商会商事纠纷协同解决新机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20件实事之一大力推进,并择优打造一批重点商会调解组织,其中,建湖县工商联(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被省法院、省工商联确定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培育商会商事调解组织”。为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今年,市中院及市工商联还制定了《关于优化“1+1+1+N”商会商事调解联动机制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围绕法院、工商联、商会这三个“1”,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组织、专业机构等“N”个基层调解力量,构建起依托商会、多方参与的“大调解”网络体系,并在全市范围内设立23个商会商事调解组织(工作室),选聘律师、退休法官、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员加入调解队伍,充实团队力量,成功化解了一批纠纷。定期发布商会调解典型案例,借助新闻发布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方式扩大商会调解影响力,提升企业对于商会调解的认同度。

积极开展法治惠企,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进一步提升涉企服务的实效性,市中院与市工商联共同研究制定《关于开展“法治惠企直通车”活动的实施方案》,通过法治宣讲、座谈交流、庭审观摩、驻点服务、支部共建等活动,帮助企业提升法治观念。动员法官、法官助理与商会、会员企业“点对点”挂钩,通过各类为企服务平台及时为企业提供非个案性的法律咨询服务,实现司法与企业之间沟通零距离、交流无障碍。两级法院积极与辖区内的工商联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前往商会、企业开设专题讲座,发放《漫画民法典》、企业经营风险提示函等宣传手册千余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市中院还积极参与市工商联组织的“同心助企·三位一体”民营企业家季度沙龙、中小微民营企业座谈会等活动,与企业家进行深入的交流,获得广泛好评。

典型意义:民营企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是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课题,为此,市中院和市工商联不断创新司法服务方式,提升司法服务效能,持续拓展法院、工商联在机制建设、组织建设、工作衔接等方面的协作广度深度,建立起覆盖“诉前—立案—审判—执行”纠纷化解全过程的联动机制,秉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审调结合”的理念,通过前端介入、优化服务等手段,从源头压降纠纷增量;通过多方参与、情理结合的方式,柔性化解事结心结,确保纠纷一次性化解到位,大大提升了企业司法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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