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蒋文俊 秦松烨)为持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及时修复企业声誉,恢复市场竞争力,今年以来,阜宁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创新信用修复方式,形成信用修复事前告知、事中指导、事后追踪的良好闭环,营造以信用为核心的良好营商环境,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主动作为,“转守为攻”。为及时消除企业因信用问题在市场上的不利影响,解决因不良信用导致融资、贷款等日常经营受限问题,阜宁生态环境局转被动为主动,改变以往企业因需解决信用问题而进行修复的情形,取而代之的是根据处罚企业名单,对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环保行政处罚信息,即违法性质较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相关处罚企业,在满足三个月的最短修复期限且已整改到位的情形下,安排专人主动联系企业为其信用修复。今年以来,已主动联系15家企业进行信用修复,修复成功率达100%,大大缩短了修复周期,帮助企业快速恢复市场信誉。
该局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环境信用评价与企业信用修复等工作进展情况,让全社会了解和支持信用修复工作,鼓励和引导不良信用企业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提升自身信用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创新方式,双管齐下。探索“不见面”环保信用修复与“一站式”环保信用修复两种方式相结合。一方面,对于签字盖章审批流程较为烦琐的企业,为减少企业多跑腿,采用“不见面”环保信用修复方式,即申请修复企业以线上方式提交材料,该局进行初审,对欠缺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对符合修复条件的告知申请人邮寄纸质材料,待材料收到核实后,该局出修复决定,并将信用修复材料进行扫描发送给申请人,方便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在线提交修复申请;另一方面,对于急需消除信用影响、公司离单位较近的企业,采取“一站式”环保信用修复方式,让企业携带公章和证明材料至局法宣科,专人现场全程指导企业进行材料填写、盖章、上传等修复工作。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修复方式,简化了修复流程,真正做到让企业“不跑冤枉路”。
高效服务,实时追踪。为及时告知企业有关信用修复事宜,提高修复效率,该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在每份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附有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及告知书,并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提交修复材料后实时向企业了解修复情况,当存在审核不成功的情形时及时与企业沟通补正材料重新上传,以防企业因未及时查询修复结果和材料有瑕疵导致修复周期延长,在为企业进行信用修复的过程中做到全程跟踪服务,确保最终修复成功,消除企业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