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黄艺瑶) 近年来,大丰区农业农村局积极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行为,健全行政合同审查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合同签订管理的通知》,加强农业项目采购、服务类等涉企行政合同的合规性、合法性审查,打造公平公正的营商法治软环境。
突出合同事前审核。严格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合同的全要素审核,根据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组织机构、社会信用、经营资质等主体资格进行审核,结合主体的履约能力,确保履约风险可防可控。
突出合同内容审查。对合同双方约定的服务采购、双方权利义务、知识产权条款、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进行审查,明确合同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及违约责任等,防范履职风险。
突出合同会审把关。加强合同会审,在征询法律顾问意见的基础上,由法律顾问、法规科和分管负责人共同把关,对重大项目、重点事项签订的合同提交党委会集体会办研究,确保形成科学的合同审核机制,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有效防范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行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