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城建
2023年12月12日

亭湖区推行“交地即放款”新举措

本报讯 (文轩 陈昌娣)12月6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亭湖分中心向盐城市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颁发了建设用地不动产证书,同步向浙商银行盐城分行颁发了盐城市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证明。在收到证明的同时,浙商银行盐城分行随即向盐城市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了土地抵押贷款。

今年以来,亭湖区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给市场主体减负赋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在我市率先开展“交地即放款”服务。该区打破过去企业申请抵押贷款需要办好不动产权证后向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审查符合贷款条件之后,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常规做法,将“交房(地)即发证”服务向金融机构延伸,积极与驻地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开展业务联办,把土地登记、土地抵押贷款审查等环节提至土地交付之前,在向企业交地的同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并即时为企业授信和放款,实现了“交地即交证、交地即抵押、抵押即放款”的无缝衔接,大大缩短了抵押融资时间,节省了资金财务成本,确保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在拿地后“零等待”获得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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