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 (记者 王悦阳 张辛欣)记者17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
根据通知,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遴选具备量产条件的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对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车辆用于运输经营的需满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营资质和运营管理要求。
四部门部署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 (记者 王悦阳 张辛欣)记者17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
根据通知,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遴选具备量产条件的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对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车辆用于运输经营的需满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营资质和运营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