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理论周刊
2023年11月13日

规范乡村“著名” 助力乡村振兴

杨守鉴

8月,民政部印发《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地名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2021年9月修订、2022年5月1日实施的《地名管理条例》从法律层面规范地名管理行为。因此,必须从乡村“著名”助力乡村振兴高度,切实加以整治和改进,努力推进地名管理服务更加规范有序。

把握原则,为乡村“著名”把脉定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突出政治导向,强化政治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坚持依法治理,健全制度机制;坚持系统谋划,注重协调推进,着力补齐短板;综合当地发展现状、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做到分类施策、体现特色,创塑符合当地实际、特色鲜明、务实有效的“著名”模式。通过繁荣地名文化,全面加强乡村地名管理,夯实精准治理基础,挖掘释放地名内在价值和资源要素,彰显地名在乡村振兴中的突出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保护传承,让老地名焕发活力。以乡村地名采集上图标注为牵引,全面推进地名文化保护弘扬,提升乡村地名文化内涵。建立地名保护名录,将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具有重要传承价值的乡村老地名纳入保护范围,推进乡村地名文化和乡村文化旅游项目深度融合,逐步实现乡村地名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加大对乡村自然地理实体、道路街巷、河流桥涵、古老村落等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公共服务设施名称的搜集、挖掘和筛选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乡村地名标志体系,推进乡村地名信息深化应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搜集整理传统地名故事,拓展古老地名生存空间,通过讲好古老地名故事,推动地方地名焕发新活力。

规范管理,给乡村“著名”套上“笼头”。乡村“著名”无序化、地名更改随意化,制约乡土地名传承保护和发展,跨入新时代,古老村落、道路桥梁等富含时代印记的古老地名,因不合时代要求被取代或抛弃。乡村“著名”如何顺应时代变迁,顺应人民群众需求?以《地名管理条例》为遵循,建立科学、规范的乡村“著名”秩序,从源头出台乡村“著名”管理制度,防范“拍脑袋”式乡村“著名”行政干预行为。积极推动乡村“著名”听证制度化,广纳百家之言,倾听群众呼声,让乡村“著名”永不偏离科学、健康的轨道。加大乡村“著名”执法力度,建立常态化乡村“著名”监管机制,力戒乡村“著名”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为乡村“著名”套上“笼头”、扎紧“篱笆”。

科学引领,推进乡村“著名”服务上水平。强化科学引领,努力提升乡村“著名”服务水平。相关部门要强化工作统筹,在资源配置、工作经费上给予重点保障。调动汇集各方力量,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形成党委重视、政府主导、地名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协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新格局。深化地名信息服务,创新城乡区划地名“一张图”服务,努力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社会治理、文化旅游领域提供标准、规范、翔实的区划地名信息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地名服务”,持续提升地名信息服务效能,推动地名服务与快递物流下乡、电商建设、在线旅游、智慧农业、乡村平台经济等深度融合,培育打造地方地名标识品牌,推进地名成果转化运用,让地名文化更好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作者单位:建湖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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