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
2023年11月01日

让“无袍法官”既出庭又出声

——全市法院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纪实

□王群

他们来自各行各业,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他们从事汽车、环保、海洋等盐城特色产业,具备特殊专业技能知识;他们拥有丰富社会阅历,能够从朴素的认知出发评判案件事实。

这些出自“海选”的基层群众坐上神圣的审判席,成为法庭上的“无袍法官”,依靠自身丰富的生活经验,与法官的专业知识形成互补共同审案,成为人民陪审员制度在盐城的生动实践。2022年,全市法院两项工作经验做法被最高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引用,参审案件的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打好“三个基础”

提升参审质效

7人合议庭,4位是人民陪审员。由最高法院指定东台市人民法院审理,公安部、最高检联合挂牌督办的“3·07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引起极大的社会关注。

东台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和审判工作需要,在随机抽取两名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再从具有环保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两名,与三名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本案。

余宏俊就职于东台师范附属小学,他以人民陪审员身份参与了该案的审理。“从立案到开庭审理、宣判、文书送达,仅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余宏俊参与查阅案件卷宗四十余册,将其有疑虑的犯罪情节进行整理,在庭审后的合议中,他的观点被合议庭采纳。

加强信息化建设,数字赋能陪审程序。市中院将人民陪审员参审环节纳入全市法院《审判执行案件全流程节点管理办法(试行)》刑事审判流程,对应当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的一审刑事案件,明确了其时限要求、操作标准、责任人员、监管人员等,并通过升级完善法院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流程节点信息化管理。

坚持案件评查,确保“真审实议”。通过数据统计、部门走访、案件查阅等方式实时了解陪审员参审质效,盐都区人民法院开展专项案件质评3次,发布典型案例20余例,安排优秀陪审员介绍参审经验30余场次,有效提升陪审员业务素能;响水县人民法院定期开展案件评查,每月随机抽查20件陪审案件,从人民陪审员是否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等方面对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进行评估。

加大调研力度,创优陪审员工作。阜宁县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在全市法院系统第十二届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学术研讨会荣获调查报告类优秀奖;亭湖区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现状的调查报告》在《盐城审判》发表。

抓住“两个关键”

实施动态管理

“人民陪审员是贴近群众的‘无袍法官’,在人民与法官之间架起一道桥梁。”从事教育工作40余年的周斌源于对法律的崇敬与热爱,经过个人申请,成为阜宁法院人民陪审员后,积极参与陪审刑事涉少案件和民商事案件,较好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

市中院抓住完善考评考核机制和惩戒退出机制“两个关键”,积极探索科学考评人民陪审员参审绩效的机制和方法,努力形成有效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东台法院充分运用每案一考评、每培一考评、每季一反馈、每年一奖惩的“四个一”工作机制,通过《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执行)活动登记表》《陪审情况调查考评表》定期考评人民陪审员,对陪审员参审情况进行打分评级,对优秀人民陪审员实行表彰。建湖县人民法院完善考核机制,将人民陪审员总体工作分解为“日常工作”“全年工作”“培训情况”“当事人评价”四项考核指标,量化积分,根据最终得分评选出季度、年度最佳陪审员,及时通报陪审员所在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全市法院严格执行《人民陪审员法》相关规定,对于违反审判工作的有关法律及相关规定,徇私舞弊,造成错误裁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审判活动的行为,本着促进人民陪审员履职积极性的原则,视情适用退出机制。

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问题得以进一步解决,全市人民陪审员群体的作为和社会影响力也随之越来越大。

突出“一个重点”

扩大宣传效果

担任人民陪审员既是一项权利,也是一项重要义务。但在实践中,一些陪审员参审积极性不高,很大一个原因就是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关注度、认同度和参与度不够。

全市法院积极开展“讲述人民陪审 弘扬司法民主”主题巡讲活动,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影响力和认同度。仅2022年,全市法院集中开展“《人民陪审员法》宣讲进社区”活动11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累计发布各类宣传信息25条,向全社会推送了一批参审的好事例、好案例、好人物。

“‘3·07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审理结束后,我将该案中涉及的环保法治理念及时向周围的同事及朋友进行宣传,得到了广泛认同与支持,形成辐射效用,增强了公众的环保意识,也增进了公众对司法的信任。”人民陪审员余宏俊在茶余饭后散步时总能遇到周围邻居向他咨询法律问题,他乐于将在陪审中学习的法律法规传播到亲朋四邻中,让更多的老百姓更加懂法、信法和守法。

全市人民陪审员工作也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和各级媒体的广泛关注。东台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理“3·07”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入选最高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市中院、盐都法院、东台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被《江苏法治报》报道,《法官眼中的人民陪审员》一文被省法院微信公众号全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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