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
2023年10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中的“盐城元素”

本报讯 (李丹)10月21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关于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中多次出现“盐城元素”。

报告原文:深化案件集中管辖。适应环境资源保护特点,建立以流域、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一体保护、系统治理,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2019年1月,省高院以全省生态功能区为单位,在全省基层法院中设立九个生态功能区环境资源法庭,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全省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019年7月16日,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在我市正式成立。根据规定,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管辖盐城市(不含滨海县、响水县),启东市、如东县的环境资源案件。受理案件为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含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报告原文:加强跨域司法协作。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

2021年11月2日,最高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典型案例》,其中,东台法院推进生态环境协同防治的相关经验做法被写入《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构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的典型案例。

2023年9月19日,东台法院与上海崇明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江阴法院、如皋法院共同签署了《长江口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同崇明共识》,进一步加强长江口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调与合作。

报告原文:江苏法院结合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办理,做实长三角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积极落实区域法院间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移交使用。

2021年3月至7月,张某某等人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长江安徽铜陵段禁采区非法采运江砂4.6万余吨,价值289.3万余元。经评估,张某某等人非法采砂行为造成的长江生态环境损失为515万余元。

东台法院经审理,以非法采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张某某等3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至一万五千元不等,附带赔偿生态修复金500万余元。

东台法院主动将生态修复金移交安徽铜陵法院用于修复长江生态,系全国首次主动跨域移交生态修复金,切实将《长江保护法》全流域系统保护、一体保护的要求落到实处,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用,并被央视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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