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丹)近日,射阳法院耦耕人民法庭到辖区三角镇居委会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成功调处一起渔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并通过该案的示范引领,现场诉前化解一起同类纠纷,起到了“巡回一案、示范一类、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2018年6月28日,三角镇居委会与张某签订鱼塘承包协议,约定由张某承包三角镇居委会某组36亩鱼塘,承包期限为五年,承包金分两次给付,前三年交付33480元,后两年交付剩余承包费用。协议签订后,张某仅支付了10000元,剩余承包金未能按约支付,并将鱼塘转包给徐某。徐某亦未向三角镇居委会支付承包金,三角镇居委会遂将张某与徐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承包金、违约金并返还鱼塘。
为便利群众化解纠纷,高效解决矛盾,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庭审现场搬到三角镇居委会。庭审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积极组织调解,经过反复沟通,张某同意给付承包费,当场一次性给付完毕,鱼塘待徐某明年养殖结束交还居委会。
庭审结束后,旁听村民陈某向法官说明其与居委会也存在同样的渔业承包合同纠纷,法官就地开展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