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广文
党的二十大强调,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营商环境在新一轮经济全球化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开放经济条件下,营商环境更是吸引人才、技术、创新等生产要素跨国流动与集聚的关键。面对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各国竞争日趋激烈的现实背景,我国始终坚持把推进营商环境改革作为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放管服”改革以来,营商环境经历了从中央重视到地方落实的发展过程。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战略安排。2017年2月,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同年6月13日召开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标志着优化营商环境正式进入中国政府议事日程。此后,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各个地区进行了多轮次营商环境改革。2022年,作为我国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上海、北京、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相继出台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我国营商环境改革全面开展并向纵深推进,中东西部地区、大中小城市竞相实施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步入新发展阶段以来,营商环境领域创新呈现多点发力的竞争态势。
首先,产业营商环境展现政企合作新模式。产业支撑是城市高质量发展关键。围绕优势产业、主导产业、未来产业的产业链优化营商环境,可以加速形成特定地区的产业聚合效应。今年以来,国内一些城市结合自身产业发展特点围绕产业链进行营商环境改革,力争实现“精准滴灌”。相较于传统意义上的产业政策,现在的产业链政策更加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重点是通过构筑完善的制度环境、公平的政策氛围、科学的指引和指南、供需两端的调节,不断提升产业链各环节及产业链整体效率和竞争力,尽量减少地方政府对具体企业和环节的微观干预。其中,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视域下,“链主”与“链长”构成合约治理的新模式,也就是通过正式的规则和程序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行为边界,并且对未来可能会发生的情况以及争端的相应解决方式进行约定,以保证合作关系顺利进行。
其次,数字营商环境顺应转型发展新趋势。当今时代,数字技术及数据和算法在数实融合中重构企业组织方式、业态和模式,有效降低制度、交易、资金及管理等各类成本,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新型体制机制性因素和各类条件也呈现出诸多新变化。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七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首次提出“数字营商环境”概念。2022年2月,世界银行发布宜商环境(Business Enabling Environment,简称BEE)评估体系项目。其中,数字技术作为跨领域指标贯穿十个主题指标,充分体现了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对数字技术应用的重视。与传统的营商环境相比,数字技术深度赋能营商环境,大幅拓展空间、优化营商环境。数字营商环境可尽可能剔除人为因素的主观扰动和信息迟滞失真,使办事审批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程度和可持续性。其中,一些地区探索实施的营商环境全景式无感监测普及应用,实现营商环境评价方式颠覆式创新。
最后,区域营商环境加速实现一体化发展。目前,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进程中,区域营商环境发展还存在不平衡、不协调、不统一问题,地方保护和区别对待仍不时出现。例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流程差异较大。各地区政务服务事项种类、名称、材料、流程、时限等存在差异,部分地区尚未按照“跨省通办”事项业务模式需求统一规范和优化调整业务规则。应当说,政策均等化、服务同质化、发展协同化是推进区域营商环境一体化的主方向。为此,区域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目标的实现亟需精准发力、多点突破。一是破除隐性壁垒,统一企业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实现证照资质互认,推动市场准入标准统一;二是统一规则和操作,加快信息联通和执法联动,维护跨区域市场秩序,推动监管环境一体化;三是构建“共商、共建、共享”利益共同体,以责任共担、利益共享为原则,真正实现规划同图、计划同步、项目同库,推动发展环境一体化。当然,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深刻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任重而道远。加快区域营商环境一体化,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各地还需做出更多探索和实践。
面向未来,着眼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营商环境改革需依靠制度集成创新实现。制度是约束各方市场行动者行为的一系列规则,为现代经济社会创造秩序,降低市场交易的不确定性,从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繁荣。政府是制度集成创新和制度供给的主体,是制度集成创新的主要动力源。营商环境领域的制度集成创新,要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为导向,把握各项制度间的内在联系和辩证关系,通过对现存制度的有效安排与调整,逐步摆脱落后制度、不良制度和无效制度的路径依赖,在制度设计、供给和执行等各环节做到良性互动和耦合衔接。同时,从企业经营实际出发,建立自下而上的需求反馈机制,及时反馈制度的实施效果,及时发现制度设计、供给和执行中的问题与缺陷,并不断修正和完善。
(作者单位: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