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卫 严梓慧)“法官,我看到车了。”近日,大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车辆,执行干警火速出击并顺利扣押。
因被执行人李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浙江某汽车销售公司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发起财产查控,经反馈,李某名下有一辆汽车。
车辆虽被查封,但一直无法锁定下落。执行干警建议申请执行人一旦发现车辆下落立即联系法院。
执行干警获知车辆具体位置后,立刻赶赴现场,迅速锁定车辆。考虑车辆被案外人使用,承办法官遂将案件情况告知案外人,并耐心释法说理。案外人最终主动上交车钥匙,配合法院完成车辆扣押等相关执行事宜。至此,本次扣押任务圆满完成,下一步将启动司法拍卖程序。
法官提示,查人找物难是法院执行工作一直以来的一大难题。在被执行人不配合执行情况下,不仅需要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也鼓励申请执行人主动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并及时联系法院,从而更能加速执行进程,推动案件办理,保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