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专版
2023年09月13日

法护青春 引航成长

——全市两级检察院未检品牌展播

编者按:

在人生的长河中,成年前的时间段是一个绚丽而宝贵的人生阶段,这个时期的孩子怀揣着无尽的梦想与期待,在成长的海洋中乘风破浪。而法律,如同一位智慧的引航者,时刻守护着航程,引导孩子们正确前行。

法护青春,引航成长。近年来,我市市县两级检察院秉持未检初心,践行未检使命,创建了各自的未检品牌。这些未检品牌带着浓厚的地域特色和检察元素,寄托着全市检察人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拳拳之心。全市广大未检人做优双向保护,依法办理涉未刑事犯罪案件,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尽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他们统筹“四大检察”协同发力,积极探索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他们以法治力度传递司法温度,以家的温暖呵护青少年成长,努力成为天空中照亮青少年前行道路的那一颗颗闪亮的星。

本期专版将全市两级检察院的未检品牌集中展现给广大读者!并以此向广大奉献在未检一线的检察人致以敬意!

盐城市人民检察院

湖海未检

“湖海未检”是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创立的法治巡讲品牌,“湖海”源自陈毅创设的“湖海文艺社”。

近年来,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湖海未检”法治宣讲团队为依托,组织市县两级检察机关306名法治副校长,采取“线上+线下”的宣传模式,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

进乡村等活动,综合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扎实做细做好“办案、监督、救助、预防、治理”等工作,全方位多角度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先后被评为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优秀集体。

亭湖区人民检察院

小溪流

来无尽,去无休,山山岭岭难阻留,问伊奔腾何时歇,不到大海不回头,“小溪流”蕴含了温暖、洗涤、包容的深刻寓意,亭湖检察人坚持标本兼治,打击犯罪与关爱救助并行,预防与教育同步,以法为爱融汇成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涓涓细流。

以润物无声的细腻,救助受伤心灵。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中心,构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医疗救助、心理救助、社会救助”于一体的救助体系。以水滴石穿的坚韧,挽救迷途人生。凝聚社会力量,启动“检爱同行”帮教项目,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积分制帮教。以川流不息的灵动,滋养法治土壤。22名检察人员担任46所学校法治副校长,携手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实现学生、家长、教职工法治教育全覆盖。以海纳百川的气魄,探索诉源治理。注重发现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以检察建议、公益诉讼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

滨海县人民检察院

一颗星

“爱就是笼罩在晨雾中的一颗星”。“一颗星”寓意“希望、指引、守护”,旨在给迷茫痛苦的孩子以关怀希望,为误入歧途的少年指引前行方向。

2021年,滨海检察院以爱之名,成立“一颗星”未检工作室。目前,该工作室的相关职能隶属第三检察部,由专业的未成年人检察人员负责。通过精准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关爱救助困境儿童及未成年被害人、参与社会治理、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治教育等工作,形成了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为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未检部门先后获评“江苏省巾帼文明岗”“江苏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等,两名干警分别获评“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和“江苏省关工委百佳法治报告团成员和法治副校长”;一名干警入选全省法治巡讲人才库;“爱心护蕊 女童保护”志愿服务项目获评省职工志愿服务优秀项目。

射阳县人民检察院

蓝纸鹤

“蓝”是检察蓝,寓意检察初心、包容胸襟。“检察蓝”表明品牌属性为契合职能、追求品质的未检产品。

“纸”是千纸鹤,寓意千万纸折、终成祈愿,表明品牌价值为护佑未成年人平安、健康、快乐。

“鹤”是丹顶鹤,寓意鹤翔高远、爱暖未来。“丹顶鹤”表明品牌认知在县域治理中独特的创新性和广泛的参与度。

近年来,该团队陆续开展“法润校园”等特色志愿

服务。联合当地驻军、心理工作者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融合式“送法进校园”累计500余场。开展智障未成年人权益保障调研,推动“1+N”助残资源整合,帮助60余名辍学未成年人重返校园。“蓝纸鹤”团队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十佳文化品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省“巾帼文明岗”、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等国家级、省市级荣誉,以全方位、精品化专业法律服务,构筑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火墙”。

阜宁县人民检察院

青蓝护未

取自韩愈《题榴花》中“青蓝结对清秋始,惟愿枝间子初成”的诗句。“青”代表共青团、“蓝”代表检察机关。检团共建的目标是通过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提高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质效。

设计选取石榴造型。石榴的六片萼片代表对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石榴籽代表一个个孩子,石榴籽被石榴皮紧紧地包裹着,代表检察机关和团委努力汇聚社会各方力量,共同保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

该院依法能动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案件办理质效优良;创新多项工作机制,建立违法线索反向移送机制,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被评为省级典型事例;有效推动社会治理,凝聚全社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做法被省、市、县领导批示肯定18次,被省级以上

内刊、媒体报告30余次。今年6月,该院被团中央、最高检等单位确定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

盐都区人民检察院

草房子

“草房子”这一建筑承载了盐阜人的孩童记忆。该品牌融合了地域特色、未成年人特点、检察特征,寓意着即使如稻草般轻微,只要齐心协力,也可以积少成多、形成综合保护,为未成年人搭建起遮风挡雨、充满童真童趣的法治“草房子”。

该院精准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保护处分工作,设立驻企观护基地、驻校检察工作室,持续引入儿童主任、网格员等“身边人”进驻帮教,以草房子般的温情守护唤醒童心烂漫。组建检察官宣讲团、爱心妈妈志愿服务队等,打造“四位一体”法治教育阵地,制作音乐MV、微动漫等,以草房子般的纯真赤诚演绎童趣产品。联合八部门建立全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体系,促进多方联动;会同四部门构建家庭教育指导协作配合机制,联合法院构建司法保护协同机制,以草房子般的同力协契共护童话生态。

“草房子”创成全国青年文明号、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省女性融媒体创意基地。

响水县人民检察院

响叮当

“响叮当”LOGO具有鲜明的响水地域特色,整个画面以检察蓝为底色,寓意让检察蓝作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护色。

LOGO整个外观为圆环形状,寓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完美、良好环境。圆环上部以鲜艳的检徽为中心,寓意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成长,两侧分别是“响叮当”和“未检工作室”字样,下部是“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字样。

圆环内部标识主体是用“响”字作为基本元素,既体现响水的域名,具有独特性,又包含有影响力的意思。“响”字右边的“向”用铃铛形状来表达,有警示和警醒的作用;铃铛中间设置一个“嫩芽”的图标,象征未成年人在检察机关的保护下茁壮成长;铃铛左边的“口”字做成气泡形状,寓意着未成年人的童真以及像气泡般脆弱,需要司法机关的保护;气泡内有声波形状的水纹,既寓意响水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像铃铛发出的响声一般延绵不绝,又与“响水”的“水”字相呼应,既展示了响水源远流长的文化历史,又蕴含响水灌河儿女昂扬向上的奋斗姿态。

LOGO整体表达了检察机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理念,体现了检察机关通过法治宣传传递阳光向上正能量的信念,致力于让未成年人在检察人的关爱之下奔向更美好的未来。

盐城经开区人民检察院

栀子花开

“栀子花开”未成年人检察保护中心,占地约260平方米,设有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室,询问、讯问室、亲职教育沙龙、训诫、听证室、多功能放映室、工作室等功能区,围绕未成年人个案服务、主题活动等特色内容开展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

盐城经开区检察院辖区内各类学校共计72所,在校生总人数约为16万人。该院紧扣辖区校园林立的特色,倾力打造“零发案”校园,以“事前预防、事中打击、事后保护、源头治理”四轮驱动体系,初步构建起立体化的青少年儿童权益

保护体系,为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打造良好环境。以每年的校园法治宣传为切入口,联合教育、妇联等部门在辖区内学校试点搭建检校“e家”服务站,将专业的青少年犯罪预防、家庭教育引入学校教育工作,并借力学校融入家庭教育的优势,实现保护关口的前移。将“栀子花开”未成年人检察保护中心打造成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家庭教育综合性保护基地。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

四叶草

2018年,东台检察院成立了“四叶草”未成年人保护团队,四个心形的叶片蕴含着希望、付出、关爱和幸福的美好寓意。

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充分调动妇联、团委、关工委、教育局等共建单位的积极性,吸纳社会力量,形成保护合力。建立“一站式”救助中心,督促公安机关在该中心一次性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调查、医疗检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

工作站,联合“摆渡人”公益律师在该工作站常态化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帮助教育、法治宣传、困境未成年人综合救助等工作。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联合妇联聘任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在该工作站通过个案和团体辅导、家长课堂、访谈等形式,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建湖县人民检察院

青少年帮教联盟

建湖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动员组织联盟力量、促进联盟成员联动、保证帮教工作实效,实现对罪错青少年帮教一体化,形成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长效机制。

联盟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在就业指导、家庭教育、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各自优势,形成全县青少年帮教工作综合保护体系。引入集社工、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为一体的12人专业团队,开启“未检+N”工作新模式。建立多部门合作开展法治教育长效机制,开展“联盟者+志愿者”进课堂活动,联合各成员单位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以预防校园暴力、“断卡行动”、预防性侵害等主题,创作“法治在线课堂”等宣传作品,在学校进行展播。

大丰区人民检察院

星星点灯

汇聚星光,照亮前行的道路。2017年,大丰区人民检察院成立“星星点灯”工作室,旨在为歧途少年指明方向,让困境孩子重拾生活希望,创设的“星星点灯”志愿服务项目连续两年被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彰为“最佳志愿服务组织”。

该院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与公安机关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做到性侵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并建成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实现侦查、审查“双同步”,以“一次性”为原则,确保未成年被害人不再受到“二次伤害”。同时,把好“宽严度”,尽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引入专业社工力量,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浸润式帮教”,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70余人,帮助成功就业30余人、重返校园20余人。并从刑事案件中挖掘未成年人监护权缺失、抚养费纠纷等案件线索,依法支持起诉。灵活运用救助方式,对15名困境儿童、事实孤儿开展司法救助,救助金额共计18.6万元。前移预防端口,为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开设“菜单式”法治宣讲课程。工作室开设以来,共开展“法治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教育活动140余场,组织家长法治课堂13场,现场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5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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