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蕾)近日,射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姚某某涉嫌犯贪污、受贿罪一案。射阳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射阳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姚某某在担任某单位财务审计局局长期间,伙同高某某(另案处理),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款,非法收受财物,应当分别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审判长主持下,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提供的证据,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各环节有序进行,被告人姚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宣布择期宣判。
射阳县纪委监委、县交通局、新坍镇政府、城建集团等单位90余名公职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