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
2023年08月23日

全市法院服务保障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典型案例(选登)

□宋娜拉

近年来,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践行能动司法,为全市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东台某种业公司与东台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东台某种业公司对应当审定但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违规销售水稻种子的行为。东台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对东台某种业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1600元、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判决驳回东台某种业公司要求撤销行政处罚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种子是我国粮食安全的关键。只有用自己的手攥紧中国种子,才能稳端中国饭碗,才能实现粮食安全。本案系一起因水稻种子推广、销售行为引起的涉农行政纠纷,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种子生产经营者能否在种子审定的适宜种植区域外进行推广、销售。本案通过判决明确,种子购买者享有自由买种的权利,但农作物种子经营销售者必须在农作物种子审定的适宜种植区域内进行推广销售这一宗旨。对规制农作物种子推广销售行为,维护农作物种子经营销售市场,保障农作物种子能够在适宜种植的区域内进行种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促进湿地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发挥案件裁判示范效应

多元化解万亩鱼塘清退纠纷

基本案情:案涉鱼塘面积达2.4万亩,涉养殖户50余名。因该养殖区域位于国家珍禽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按照政策要求需清退进行生态化改造。考虑到涉众面广、矛盾复杂,在纠纷处理中,大丰法院采取“示范性诉讼+多元解纷”的两步走方案化解矛盾,以判促调、以调促解,截至8月份,共实际交付水面2.3万亩,清退率达95%。

典型意义:扛起世界自然遗产司法保护责任,推动建成全省沿海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典范区域,人民法院责无旁贷。该批系列案件位于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属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域,应实行最严格保护。同时,该批系列案件所涉鱼塘纠纷发生在上海农场区域。上海农场作为上海市域外最大的现代农业生产基地,系上海优质主副食品供应的重要压舱石。大丰法院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圆满化解本起系列纠纷,有力彰显了人民法院以最精准举措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导向,也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服务大局,保障“飞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担当。

“府院联动” 凝聚合力

依法保障新能源项目建设

基本案情:赵某等25户鱼塘承包人在承包期满后未能按期返还鱼塘。因案涉鱼塘为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所在地,如不能及时腾退将严重影响绿色生态新能源项目的进展。滨海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组织专班审理,主动上门与赵某等25户承包户进行沟通,并联合县农业部门,组织双方现场协商,促成25件案件全部达成调解,成功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典型意义:滨海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决策部署,兼顾养殖户实际需求,通过“上门问诊”厘案情、“对症下药”疏堵点、“府院联动”促发展,积极推动双方协商,成功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养殖户权益保护和渔光互补光伏项目顺利推进的“双赢”局面,成功为黄海新区项目落地、产业结构调整和绿色低碳转型助跑加力,也为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矛盾纠纷集约化处理打造了实践样本。

支持促进绿色宜居城市建设

妥善审理因加装电梯

排除妨害纠纷案

基本案情:张某、刘某等12户系同一小区同一单元的业主。因小区老旧,原告张某等9名业主一致同意增设电梯。被告刘某等3人以电梯安装影响其采光、通风,对审批手续不知情为由阻拦安装。张某等9名业主诉至法院,请求三被告立即停止对电梯安装施工的妨碍。盐城经开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小区单元增设电梯已征得相应比例业主同意,并通过了公示、备案和行政审批程序,电梯加装属合法行为。被告提出的审批手续因其不知情、未同意、被欺骗而无效的抗辩意见,无法律依据。遂判决三被告停止对该单元加装电梯工程施工的阻挠和妨碍。

典型意义:在打造绿色宜居之城的过程中,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工程。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结一、二审涉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案件6件。作为新类型案件,尽管受理案件数不多,但矛盾尖锐,利益冲突较大。全市法院既坚持严格执法,向低层业主明示应具有适度容忍义务,旗帜鲜明支持多数业主依法享有的权利,保障通行便利;又坚持柔性执法,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社会基层组织的作用,从思想层面疏通当事人的“心结”,切实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这件好事真正办好,为化解类似民生纠纷起到了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真正实现了从“审理一案”到“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绿色执行守护“城市之肺”

多部门联动执行非法占用

林地系列案

基本案情:射阳县林场因历史遗留原因,有2.8万平方米林地及河道岸线,被翟某等11户居民非法占用并违法开发建设。案件经生效判决认定后进入执行程序,李某等4名被执行人虽主动清让8000平方米林地,但仍有部分被执行人态度恶劣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为达到整治效果、保证执行顺利进行,射阳法院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动执行,最终形成联动执行方案。在法院及联动执行部门的执行压力下,射阳县林场被侵占长达18年的林地成功排除妨害,后续将尽快恢复植被生态。

典型意义:林地、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工作关乎生态屏障、关乎生态文明建设。本案中,射阳法院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通过释法析理、耐心教育,引导被执行人了解其破坏林地的严重后果,同时主动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就涉案林地修复工作进行联合执法,共同协商解决修植复绿难题,着力保障受损生态环境资源修复常态化,在守护青山绿水中践行司法使命担当。

高效调处涉企合同案件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