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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1日

“放水养鱼”巧执行助企纾困

□记者 吉德龙 杨亦周

7月18日,市区某钢结构公司,车间宽敞明亮,生产井然有序。让人想不到的是,就在前不久,这家市级三星级企业曾一度陷于困境。

“在法院的善意文明执行下,我公司按下‘重启键’,迅速焕发生机。不仅重新打开市场,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更多就业岗位,赢得社会各界好评。”该公司负责人说。

某纺织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2000余万元,并由该钢结构公司提供担保。贷款到期后,借款人及担保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银行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限期履行还款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予以查封、冻结。

“收到变更执行措施申请后,法院考虑到该钢结构公司作为市级三星级企业,如果机械执法,势必导致公司经营周转困难,使得在当时疫情形势下谋求发展的企业陷入更深困境,还可能造成人员失业的困局,不利于地方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亭湖法院法官朱海浩介绍。

为此,法院执行人员在吃透案情基础上,多次与申请执行人联系沟通。经多次释明、分析利弊,讲述“放水养鱼”的道理,最终促成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解除对某钢结构公司所有银行账户、不动产及车辆的查封,使企业得到生存发展的机会,用经营所得利润分期偿还借款。

知屋漏者在宇下。近年来,盐城法院的工作人员来到生产一线,以调查研究为先导,扎实开展“企业大走访”“进万企解难题、稳增长促转型”等活动,及时掌握企业的司法需求,用心用情化解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同时,一批靶向准、措施实、接地气的司法意见应运而生,盐城中院先后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三年规划、护航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等指导性意见,编印《企业经营发展常见法律风险提示70条》等普法手册,第一时间发布助企纾困、暖企发展的十条措施,通过加强司法救助帮扶、推动降低融资成本、审慎善意文明执行等手段,切实将大事小情办到市场主体的心坎上。

记者手记:在涉企执行案件中,盐城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资金周转紧张但仍积极运作经营、不属恶意逃避还款义务的诚信企业,经做申请人工作,适度采取 “放水养鱼”式执行措施。不仅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保护涉执企业的“造血能力”,充分彰显执行的温度,让“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企业解困松绑再出发,为我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源头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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