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理论周刊
2023年07月10日

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关于市“两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邵开云

党的二十大强调,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年来,我市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守正创新,稳步有序推进,政治站位高,行动举措实,预期成效好。主要表现在,办案责任建立了,“两官”员额明确了,一线人员有权了,两级领导办案了,外部干扰减少了,司法保障有力了,干警待遇提高了。同时也应看到,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还存在一些认识差距和举措偏差,有待继续提升和不断完善。

强化主体意识 与时俱进抓落实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布局整个司法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大步骤,中央、中央政法委、“两高”先后发布一系列文件。这项改革,既有政治性,又有综合性;既有基础性,也有全局性;既有紧迫性,也有长远性。

党的二十大强调,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对这项重大改革,市法、检“两院”应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推改革的高度,继续强化主体意识,作为“一把手工程”和党组重要议程紧抓不放,与时俱进抓落实。对照“全面准确贯彻”的最新要求进行“回头看”,看哪些方面还不够全面?哪些方面还不够准确?及时整改纠偏,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分析、系统梳理目前改革进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难题,法、检“两院”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办大案、要案、难案、新案,力戒“挂名办案”,同时要重视抓好县级法、检“两院”这项改革的检查督导,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发现纠正偏差不足,确保市、县两级司法责任制改革行稳致远。

强化主责意识 动真碰硬抓落实

司法责任制要义在于,以权力重心下移为取向重塑法院、检察院内部权力格局;以规范审判、检察运行程序和合理配置资源为目标,明确各主体的职能和职责定位;以保持对审判、检察活动的整体控制力为前提,实施并强化监督管理;以权责相符、主客观统一为原则,重构审判、检察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从而实现权力与制约并行、责任与保障并重。

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后,社会普遍关注如何夯实责任体系。法、检“两院”应积极放权,加快完善以政治责任、办案责任、监管责任、层级责任为内容的严密责任体系,力求权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围绕“督责”“考责”“评责”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党对司法工作领导监督机制、政法部门间制约监督机制、政法单位内部监督机制、社会监督机制、智能化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监管工作。认真过细完善认责定责,动真碰硬问责追责,确保这项工作不流于形式走过场。当前和今后,法、检“两院”还要大力配合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对审判员、检察员履职评议工作。

强化主业意识 统筹兼顾抓落实

法、检“两院”作为行使司法权专门机关,执法办案永远是主业、第一要务。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评价、印象,离不开对执法办案的感知。随着社会转轨变型和经济快速发展,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期盼越来越强烈、要求越来越高。司法不应当是神秘的,而要充满阳光;不应当是冷酷的,而要体现善意;不应当是冰冷的,而要传递温度;不应当是沉默的,而要唤醒正义;不应当是粗糙的,而要追求精细。

法、检“两院”必须聚焦主业,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兼顾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政治、法律、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并抓好落实。聚焦案件逐年增加、员额“两官”零增长、人案比不平衡实际,统筹做好诉源纠纷治理和“员额”两官动态调整及助理、书记员配备工作;聚焦独立办案、办案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水平能力参差不齐实际,统筹做好类案检索、个案会商、同堂培训等工作;聚焦外部说情干预、不当利益诱惑实际,统筹做好引导法官、检察官坚守司法独立、严守专业判断权、裁判权,力戒徇私枉法工作;聚焦涉案财物处置不及时、裁决执行不严格实际,统筹做好智慧数据平台和涉案财物管理公共仓建设,抓好流程节点监控,及时高效处置涉案财物,防止财物损毁、积压,节约管理成本;要聚焦司法公开度不高、释法说理不充分实际,强化对办案结果的解释和解读,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和评价司法政策,提升司法公信力。此外,“两院”还可通过设立意见箱、举办听证会、回应公众关切等方式,及时获取律师和社会公众合理建议,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提升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作者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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