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
2023年06月28日

让“免费的”成为“最好的”

——射阳县人民法院探索建立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公益代理制度

□朱小龙

“感谢法官!要不是你耐心解释,向我们介绍公益代理制度,我们哪能这么快拿到赔偿,还节省了一大笔代理费用!”原告宗某某一家在收到赔偿款后,第一时间向射阳县人民法院速裁庭法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本案是该院通过公益代理审结的首案,标志着道交赔偿案件公益代理制度正式“启航”。

免费与收费 如何抉择

2月18日下午,年过六旬的朱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出门办事,不料行驶到某十字路交叉口时,与一辆小轿车相撞造成事故,朱某某受伤严重被送往医院。

正当朱某某的家属宗某某等人在急救室外焦急等待时,一个陌生人走了过来,递上一张小卡片,“专业代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医疗救治、保险理赔、司法诉讼一条龙代办,拿到赔偿款再收费,考虑下吗?”面对他娴熟的介绍和自信的面容,宗某某一时没有拿定主意。

朱某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交警部门现场调查后,认定其承担主要责任,小轿车驾驶人承担次要责任,同时向宗某某一家发放公益代理人告知书,提示他们可以申请免费的公益代理。

“什么是公益代理?村里人打官司都要花钱的,这次出了这么大事,不要钱的律师靠不靠谱啊?”宗某某一家犹豫了起来。射阳法院速裁庭驻县道交一体化中心接到交警推送信息后,主动联系宗某某,向他们介绍公益代理的优点。听了法官一番认真的讲解,面对免费代理与收费代理之间的抉择,最终,他们选择相信法院,主动申请了公益代理律师。

公益代理律师介入后,很快便进入工作状态,耐心指导帮助宗某某一家收集和补充证据材料,将材料汇总整理并装订成册。同时,律师还积极与被告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联系,配合法院道交速裁团队进行诉前调解,最终仅用时10天成功调解结案,既在较短时间帮助事故受害人亲属获得赔偿,还为其节约代理费用3万余元。

道交事故 滋生利益链

去年年底,射阳全县汽车保有量增至13万辆,每千人汽车保有量约165辆。随着城乡一体化深入推进,该县县域交通建设不断向乡村延伸,而乡村分布错落,村庄路口交通流量增长迅速,成了交通事故多发点。

在此背景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大量涌进公安交管部门和法院,呈逐年增长态势。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属于简易类程式化的民事法律问题,案情相对简单、法律关系明确,对有争议的伤残等级和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等问题进行诉前鉴定后,大多意见清晰、没有争议,该类纠纷理应容易化解。然而,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仍呈现“高而不下、诉而不调、判而不服”的非正常、非理性运行态势。

该院从近三年案件中随机抽取350件,分析发现绝大部分案件代理被部分律所、法律服务所的少数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垄断,利益驱使下,案件调撤率、服判息诉率出现偏低且呈逐年下降趋势。未调解成功的道交案件,当事人参与诉前调解、鉴定、立案、开庭审理、判决结案等程序,需要耗费半年以上时间,如再上诉,受害方获得理赔款需要耗费一年以上时间。特别是在重大伤人、亡人事故中,受害人及其家属权益没能以最快速度、最大限度获得保障。

调查发现,一些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还在医院治疗,“司法黄牛”便找上门,主动把理赔一事揽上身。这看似“贴心”的服务背后,隐藏着一条不正当利益链。明明只是很小的交通事故,却可以多头、重复鉴定,提高伤残等级;明明简单的理赔流程,却被故意夸大难度,让不熟悉相关流程的伤者不得不接受“代办”服务。

民有所盼 我必作为

道交纠纷赔偿案件关系民生,是广大群众期待需要公正、高效、便利解决的“急难愁盼”问题之一。射阳法院以此为切入点,积极争取县委、县委政法委支持,以规范代理市场为抓手,牵头探索建立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公益代理制度。

这一制度,有别于一般的法律援助,是针对道交事故纠纷的特别优化。该制度依托于道交案件一体化平台,按照各方职责细化分工: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交警部门在事故接处警过程中,第一时间主动向人身伤亡受害方发放、提示其可以申请公益代理,并告知公益代理优势;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以镇区为单位的公益代理人名册,并通过多种方式、多样载体、多层渠道对公益代理事项进行宣传介绍,提高知晓率和接受意愿;法院成立专门审判团队,与司法行政部门指派的公益代理人加强沟通,实现立案、鉴定、调解、审理全过程有效衔接,确保公益代理取得实效。同时,卫健部门对在医疗机构驻守的司法“黄牛”“掮客”等特定人员进行逐一登记排查,与受害者无亲属关系的人员一律不得与伤者进行接触洽谈后期代理赔偿有关事项,为公益代理的实施提供支持。

目前,射阳法院正继续以科学、闭环、可执行、可持续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处为目标,联合司法行政、公安、卫健等部门及保险行业,广泛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构建一张“责任网”,坚决阻断灰色利益链条,真正实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执结一起十余年陈案 倾力调解保障涉残企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