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宋娜拉)近日,盐城珍禽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共建协议签约仪式举行。中华环保联合会、江苏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盐城中院、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共同签署了《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共建协议》,各共建单位将立足珍禽保护区优良的生态要素和环境条件,共同打造集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环境资源司法教育宣传、环境资源执法司法研究平台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共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理念的生动体现,是坚持系统治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能动实践,也是盐城法院坚持能动司法,落实“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综合治理”的又一重要举措。
此次共建协议包含了共治、共享、共赢的内涵,将为进一步强化湿地保护、擦亮世遗“金名片”注入活力,为我市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增添动力。全市法院将以此次共建活动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司法理念,坚持依法履职,延伸审判职能,以扎实举措打造湿地保护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的“盐城样本”,不断提升我市环境司法工作现代化水平,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盐城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