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冬晴)6月20日至2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率执法检查组来盐,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省人大环资城建委主任委员孔海燕参加。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明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王荣分别陪同。
执法检查组现场察看了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湖九龙口国家湿地公园、黄海湿地博物馆等,紧扣法律条文规定,重点检查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湿地修复制度落实等情况。检查组对我市湿地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认为我市高度重视“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和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在湿地保护、生态修复、管理体系建设、宣传学习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执法检查座谈会上,曲福田强调,要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力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站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的高度,运用法治力量扎实推动湿地保护与修复,努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绿色空间。他指出,要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推动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全面有效实施。要一着不让守好湿地资源“基本盘”,严格落实好湿地面积总量管控、湿地分级管理和湿地名录、湿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等重要制度,守好湿地生态家底;统筹兼顾把好保护利用“天平秤”,抓好合理利用,落实生态补偿,弘扬湿地文化,发展生态经济;科学有效抓好生态修复“提升面”,坚持“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原则,科学编制湿地修复方案;不断织密扎好湿地保护“法治网”,适时启动《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修改工作,推动形成系统完备、规范严密、特色鲜明的湿地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
省人大环资城建委副主任委员蔡任杰,省人大环资城建委委员杨卫东、汤浩,省林业局局长王国臣参加。市委常委、副市长吴本辉,淮安市副市长张笑,宿迁市副市长仲小兵汇报相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平、市政府秘书长刘光球分别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