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
2023年06月21日

阜宁县人民法院

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本报讯 (赵梅娟)近日,阜宁县人民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王某予以保护。

王某、李某系夫妻。婚后因家庭琐事,李某经常对王某进行殴打,导致王某身心遭受创伤。王某向阜宁法院起诉离婚,同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承办法官收到申请后,迅速进行审查,结合王某提供的受伤照片、就诊记录等证据,依据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民事裁定,送达李某并对其释法明理,李某表示对之前不理智的行为感到后悔。

为确保该保护令的切实履行,承办法官将人身安全保护令分别送往了双方所在地的派出所、村委会及妇女联合会,请相关部门协助执行,随时关注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保护王某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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