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赵卫卫 黄亚洲)近日,响水法院陈家港人民法庭、滨海法院滨海港人民法庭“双庭联动”合力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原告滨海某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某贸易有限公司系合作伙伴,双方于2021年9月签订《干混砂浆供需合同》,因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按期给付货款,双方产生纠纷。
由于合同约定如发生纠纷由项目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告遂起诉至响水法院。又因原告公司系黄海新区滨海片区企业,陈家港法庭与滨海港法庭遂第一时间启动“双庭联动”机制,开展跨域协作。最终,经过两庭法官释法明理,双方企业达成和解,原告申请解封账户,被告解封后立即付款,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妥善处理后,陈家港法庭和滨海港法庭共赴涉案企业进行回访,主动了解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回应企业需求,帮助其解决法律问题,减少法律风险,受到企业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