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市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起步之年,也是盐城撤地设市四十周年。全市财政部门将在正确认清形势的基础上坚定发展信心、奋力进位争先,积极推进省政府出台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42条政策措施和我市出台的56条配套政策措施落实。
今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委全会及市“两会”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优化支出结构,支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投入力度,全面助推乡村振兴,严格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勇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盐城新篇章提供坚实有力的财政支撑。
坚持生态优先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
支持绿色制造之城建设。推动制造业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持培育一批优势产业、地标产业和特色产业。统筹资金支持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赋能行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助力低(零)碳产业园加快建设。组建市绿色低碳发展基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支持我市绿色产业发展。
支持绿色生态之城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黑臭水体整治、土壤污染防治等问题攻坚,持续助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综合利用。加大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投入力度,支持“生态岛”试验区建设。推动建设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廊道。支持高水平举办全球滨海论坛会议。
支持绿色能源之城建设。促进“风光火气氢”一体化发展,支持新能源开发利用,助力近海海上风电集群化发展,支持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支持加快布局制氢、储氢及氢能应用等产业,建设沿海综合制氢基地、绿氢供应链基地,推动开展规模化海上风电制氢、光伏制氢等试点应用。
支持绿色宜居之城建设。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增强中心城区能级。支持城市更新和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培育一批中小城市和特色小镇。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支持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
坚持开源节流
推动财政收支提质增量
全力完成收入目标。各地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全市预算目标,动态研判收入形势,强化税收协同共治,有序组织税收收入,稳步均衡组织非税收入;加强与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对接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加快土地出让收入征缴进度,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努力提升收入质量。严肃财经纪律,坚持不收过头税的征管原则,切实提升财政收入质量。积极服务市场主体,努力培植更多税源增长点,提升制造业税收占比,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各地要围绕优化后的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各类助企纾困政策,切实为企业发展减轻负担。
强化支出预算管理。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压缩一切不必要开支,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勤俭办事业,集中财力优先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扎实兜牢“三保”底线。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严控出台超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财力可能的各类增支政策,确保财政发展可持续。
坚持主动作为
支持现代产业体系构建
支持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推动新能源汽车及核心零部件、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数字经济等产业发展,支持优化后的23条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池作用,撬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实施产业基础再造、重大技术装备攻关等工程,推动钢铁、汽车、装备制造等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推动实施工业企业提质增效三年行动,促进新增更多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发挥财政奖补资金引导激励作用,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助力“科技创新提升年”活动开展。支持江苏沿海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中心等科创平台建设,推动新增更多高企和上市企业。加大“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等人才政策支持力度,助力人才强市战略深入实施。
发挥产业投资基金作用。积极稳妥推动产业投资母基金向县(市、区)延伸,在重点、特色产业领域设立子基金,推动招引优质产业项目落户,支持地方龙头企业和核心优势产业做大做强。
坚持统筹资源
促进扩大内需战略实施
推动扩大消费需求。支持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落实好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收入分配调节政策,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认真落实支持消费扩容政策,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消费措施,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有效促进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等消费增长,支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推动全面恢复市场消费信心。
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投资。统筹用好基本建设、交通、水利等专项资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盐泰锡常宜铁路盐城段、淮河入海水道二期等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管好用好新增专项债券,主动靠前服务,强化部门协同,及时跟踪掌握国家和省专项债券项目政策动态和投资导向,提升项目储备能力和质量,避免出现“钱等项目”的现象。
积极支持开放合作。支持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基地和黄海新区建设,推动常盐、沪苏、苏盐等南北合作共建园区高质量发展,促进园区平台载体做强做优,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全面落实促进利用外资各项政策措施,统筹用好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稳定外资外贸,推动更多外资项目落地建设、投产达效。
坚持突出重点
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
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更大力度将财力向农业农村倾斜。
全力保障粮食安全。落实财政支农投入“两个不低于”要求,确保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6%,聚力支持实施粮食产能提升和种业振兴行动,推动新建、改造提升73万亩“吨粮田”,打造东部沿海“大粮仓”。
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支持发展设施农业和智慧农业,加快现代农业园区“生产+加工+科技”一体化发展。支持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实施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行动,持续推动富民增收。加大对黄河故道片区发展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片区内农业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富民强村。支持长三角绿色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推动打造生态食品“大超市”。
支持打造和美乡村。助力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改善乡村基础设施,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推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继续支持全市农房改善,助力建设乡村休闲“大花园”。
坚持底线思维
有力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持续压降政府性债务规模和债务率。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加大财政收入统筹力度,确保完成化债目标任务。
强化债务目标约束。深入落实“控总量、减数量、调结构、降成本、促转型、建机制、压责任”总体要求,严格对照省、市管控目标,分类实施项目投资管控,合理把握支出节奏,将国有企业经营性债务规模增速控制在合理区间。
全力调结构降成本。严格执行融资成本控制线,加大政银企对接力度,推动重大项目市场化竞争融资,择优选择低成本、长周期、标准化产品,支持国有企业调优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守牢债务风险底线。完善全口径债务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加强债务“借用管还”全周期管理。强化市县联动、部门协同,常态化开展督导,确保不发生债务风险。
坚持民生导向
切实提升民生保障质效
支持做好稳就业工作。严格落实社保费减缓免等助企纾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落实相关政策,不断减轻企业负担。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促进企业稳岗增效。充分发挥就业补助专项资金作用,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助力提高社保水平。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服务,及时落实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适当提标发放,落实好尊老金等老年优待政策,提高养老保障水平。继续实施好照护保险政策,足额落实财政补助资金,推动照护保险制度与居家上门服务、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等政策互通衔接。研究制定托育服务财政支持政策,推动普惠托育服务更好发展。支持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提升行动实施,推进“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
促进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确保将“两个只增不减”的要求落实到位,着力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教育公平。统筹安排文化产业发展类专项资金,支持新四军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助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打造长三角(盐城)视听产业基地。
支持健康盐城建设。加大对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支持力度,保障疫情防控优化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力度支持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助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公立医院医疗能力。大力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动态调整我市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补助标准。及时调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
坚持改革创新
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创新开展财政工作。敢为人先、追求卓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打破旧格局的束缚,在税源培植、债务风险管控、支持产业发展、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规范财政运行等方面,加强调查研究,勇于开拓创新,推动财政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根据国家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文件和省后续指导文件精神,进一步厘清市与区财权事权,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落实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推动民生政策横向协调、纵向衔接、地区平衡。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更好体现预算的政策导向,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有效性,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持续推进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增强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为完善政策、优化支出安排提供支撑。
加强项目投资评审管理。严格开展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审核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认证,切实打好财政“铁算盘”,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坚持从严治党
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全市财政部门将始终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在全市财政系统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提高政治站位,永葆绝对忠诚的政治定力。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财”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坚持强基固本,筑牢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将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抓党建工作责任制。规范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财政工作深度融合。
持续正风肃纪,锤炼担当实干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高目标、高标准、高效率的工作导向。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保持争先进位状态,以作风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为财政事业保驾护航。
聚焦能力提升,打造全面过硬的干部队伍。把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提升财政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健全日常发现、跟踪培养、适时使用、从严管理等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机制,为财政事业培养造就骨干力量,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
从严管党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正风肃纪反腐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强化财政部门内控制度建设,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
本期策划:吴 遥 曹志康
本期组稿:刘 昌 郑丽钦
编辑制作:王连杰 沈盐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