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严法)日前,市中院紧扣全市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共三大项22条具体措施,为全市法院服务保障四个“绿色盐城”建设制定了明确“任务书”、画出了具体“路线图”。
聚焦绿色制造之城建设,《意见》明确了扎实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落实“1+4”工作举措、服务保障三项清理、深化知识产权执法司法联动机制等具体举措,全力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产业转型发展、创新驱动发展、对外开放发展。聚焦绿色能源之城建设,《意见》要求,要充分发挥司法在能源利用、能源转型、能源保障方面的指引功能,依法审理、正确裁判相关纠纷,积极探索构建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发送司法建议、开展专题普法宣传等举措,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全力服务绿色能源体系构建、保障绿色能源项目开发、保护绿色能源知识产权、擦亮绿色能源司法品牌。聚焦绿色生态之城建设,《意见》提出严惩破坏生态、环境污染犯罪,深化环资审判机制改革,完善环境执法司法联动机制等举措;积极参与2023年全球滨海论坛,努力展示盐城环资司法生动实践。聚焦绿色宜居之城建设,《意见》明确,要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化解涉城北开发、规模农业等纠纷,高质量运行地理标志司法保护中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多元调解工作,为打造美丽城市、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平安盐城、提升生活品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此外,为推动责任落实,《意见》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将服务保障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由主要领导主抓,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完善配套保障,加强业绩考核,推动各项工作举措落地生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