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文旅
2023年02月10日

团队出境游重新上“链接”

本报讯 (欣闻) 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的最新通知,2023年2月6日起,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内地与香港、澳门入出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即日起,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开展产品发布、宣传推广等准备工作。同时,通知对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周密组织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周密做好组织工作。要认真落实“乙类乙管”总体方案要求,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提醒游客出行前做好自我监测,确认自身健康状况,行程中注意自身安全和防护,遵守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相关防疫规定。

规范经营活动。各地要指导旅行社严格落实团队旅游管理各项制度和规范,依法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准确填报入出境旅游团队信息。旅行社要确保旅游产品质量,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提醒游客投保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倡导安全、文明、绿色、健康旅游新风尚。

加强监督执法。各地要严格要求旅行社切实执行“一团一报”制度,加强对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合理低价游”、安排游客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安全提示:

1.出行攻略早做好,参团旅游需严谨。出行前密切关注外交外事、驻外使领馆、文旅、交通、卫健等部门发布的安全出行提示,加强风险评估,合理规划线路。选择自由行的民众,要提前了解目的地国家和地区政治、安全形势,了解疫情和天气情况,提早预订往返机票、酒店、景区门票等,避免前往安全形势不佳及疫情严重国家旅行。参团旅游的民众要选择正规资质的旅行社,及时签订正规合同并索取发票、行程单,明确约定旅游行程及需自费项目等,主动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2.疫情防控不能松,个人防护须做好。目前,境外新冠疫情尚未结束,在外旅游要时刻谨记疫情防控,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认自身健康状况,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进入酒店等公共场所时,佩戴好KN95/N95口罩,遵守当地防疫规定。参观游览时注意自身防护,与其他游客保持安全间距,减少室内场所逗留时间,做到勤洗手、不聚集、多消毒、常通风。在外用餐拉开就座间距,使用公筷公勺。尽量减少参加大型聚集性活动,如出现感冒、发热等症状时,建议立即停止游览并及时就医。

3.安全要求记心间,防范措施不可少。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在外旅游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听从导游、领队及旅游经营者安全提醒,遵守安全操作规范,不做妨碍或可能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的行为,提防电信诈骗,不参加赌博等非法活动,不携带违规物品出入境。乘坐正规运营客车出行,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车辆、无牌照车辆,勿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进入酒店、景区、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文化旅游场所,严格遵守场所安全管理规定,不在禁烟区域内吸烟,牢记防火安全。听从景区工作人员提醒和引导,谨慎参与漂流、潜水、攀岩、蹦极、低空飞行、大型机动游戏等高风险项目。自觉遵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告警示提示,不要轻信社交媒体推荐的“人气景区”,切勿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公众开放的无人岛、海滩、保护区、水库等不明区域,以及“网红景点”开展探险、观光、戏水、露营等活动。

4.文明旅游显素质,依法维权解纠纷。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在外旅游要注意一言一行,克服旅游陋习,倡导文明旅游行为。参考《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旅行中自觉遵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宗教文化、公序良俗、生活习惯等,爱护当地生态环境、文物古迹,做到文明旅游、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如遇旅游服务纠纷,请拨打国家政务服务热线12345。

5.遇事处置需冷静,沉着应对莫惊慌。旅行时切勿携带大量现金,护照、身份证、银行卡、首饰等重要证件和物品应随身携带。严格遵守当地警方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安全提示警示,避免夜间单独外出。如遇恐怖袭击、交通意外、自然灾害、人身伤害等突发事件时,听从导游、领队指挥,沉着冷静应对,迅速离开事发危险区域,及时报警求助并与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联系。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6561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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