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郑丽钦 记者 王连杰)近日,市财政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对照《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努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支持各类企业强信心、增动能、激活力,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不断推动全市经济运行整体向好。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2023年安排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17.3亿元,涵盖绿色制造业、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人才发展、文化旅游等14个领域。其中,安排工业强市专项资金2.5亿元,推动23条重点产业链、“智改数转”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安排科技创新专项资金1.5亿元,引导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加快转型升级;安排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4亿元,助力重点园区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安排1.2亿元支持文化旅游、服务业、商贸流通等领域尽快好转、复苏提升。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资金支持范围、扶持力度、申报方式等,确保资金使用更加契合市场主体实际需求。建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做到上半年应拨尽拨,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品牌资质评定等创牌类资金,实行“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直接拨付至企业。坚持全程绩效,确保资金用到市场主体急需领域,真正用好用实,发挥出最大效益。
积极释放政策红利。运用财政资金池,撬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引导政府性担保公司降低担保费率;通过预留份额、实施价格扣除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全力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为我市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财政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