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财政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聚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支持盐城在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道路上不断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全力以赴推动绿色生态之城、绿色制造之城、绿色能源之城、绿色宜居之城建设,以实际行动助力我市“竞逐新赛道、勇当排头兵”。
支持生态环境保护
近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履行财政职责,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据统计,2018—2021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节能环保、林业、水资源节约保护等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经费165亿元;今年以来,已累计安排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经费33亿元。
凝心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要求,坚持资金安排与环保任务相匹配,统筹各类环保资金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助力加强水域环境污染防治,推动实施2022年度五个水环境项目;助力加强市区大气污染防治,推动实施市区大气国控站点设备更换,支持落实全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助力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支持开展农业面源成片治理试点,全面推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今年,我市获省财政生态环保领域真抓实干奖励资金1000万元。
精准服务支持自然资源各项工作。积极搭建全球生态文明理念对话平台,为全球滨海国际论坛做好资金保障,进一步擦亮世界遗产金字招牌,扩大盐城生态领域“国际朋友圈”。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全力支持各地申报中央和省环保项目,截至目前,已有射阳县VOCs绿岛建设等三个项目成功列入中央项目库。出台《盐城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2022年修订)》《盐城市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实施细则(试行)》等办法,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政策支持。
推动产业转型发展
增加财政资金投入。2022年,市财政在往年安排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1.5亿元的基础上,增加安排5000万元,专项用于重点产业链培育、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等。截至目前,共支持产业链培育项目资金1.18亿元,涉及企业77家;支持“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项目资金4270.91万元,涉及企业146家;支持产业创新发展项目资金490万元,涉及企业17家;支持绿色集约发展项目资金290万元,涉及企业8家。
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今年,为帮助企业应对疫情难关,市财政将项目资金在6月底前全部拨付到位,较往年资金拨付时间提前3个多月。对符合免申报项目条件的企业,采取“免审即享”方式,不需要企业提供申报材料,凭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兑付依据,在10日内由市财政直接将资金拨付给企业。截至目前,已累计拨付企业直达资金1.35亿元,包含3512个项目,惠及3251家企业。
完善基础配套设施。2020—2022年,向上争取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2862.8万元,其中购车补助128.95万元、充电设施补助2733.85万元,用于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相关领域。2020—2022年,我市共下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1443.19万元,其中充电设施奖补资金1286.34万元,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
加强科技创新引领
建立健全科技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加快科技创新发展激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政策执行资金使用对象、标准和流程;出台《盐城市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实行科研项目管理、改进项目管理流程、完善项目预算和支出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绩效和监督等方面,提出明确措施。
支持企业成为绿色技术创新主体。2022年,市财政安排科技创新专项资金1.5亿元。设立3000万元专项引导资金,对照我市产业链需求,支持组织关键核心技术项目攻关,推动建立市级科技项目体系。下达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资金4550.67万元,支持相关企业绿色转型发展。
支持重大创新中心和研发机构建设。持续推进江苏沿海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中心与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全面合作,市和有关区财政计划投入10.4亿元,支持2025年建成江苏省沿海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中心,力争2027年获批国家级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中心。
发挥市科创基金引导作用。与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孵化器运营机构合作设立孵化基金,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力度。放大“苏科贷”作用,对高企和入库培育企业,按其年度实际支付“苏科贷”利息的20%给予贴息支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今年,“苏科贷”已为110家企业发放贷款3.24亿元。
用好“财政+金融”政策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市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绿色金融奖补资金,支持绿色债券贴息、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绿色担保奖补等,充分发挥绿色金融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大力度服务我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今年,市区47家企业获得省绿色金融奖补资金440.54万元,其中,2家企业共获得绿色债券贴息资金400万元,45家企业共获得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40.54万元。
引导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印发《关于建立盐城市市区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的通知》,整合设立规模3.5亿元市区风险补偿基金,省市联动支持“小微贷”“苏科贷”等省专项信贷产品实施。今年,“小微贷”“苏科贷”已支持全市2510户中小微企业获得贷款86.35亿元,平均贷款利率4.41%。发挥规模2亿元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引导作用,为“信保贷”政银合作业务提供增信支持,引导银行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今年,已支持371户(次)企业获得授信12.45亿元,平均贷款利率4.51%。
大力发展担保过桥业务。落实市政府助企纾困政策,鼓励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切实压降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对“信保贷”“小微贷”业务免收担保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今年,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累计为2745户企业提供担保128.53亿元,为940户企业提供过桥资金125.6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积极发挥基金招商引资作用。市产业投资母基金认缴出资10亿元、组建100亿元工融汇创新能源基金;认缴出资3亿元、组建15亿元建湖汇悦新能源基金,基金主要投向优质新能源产业项目,支持我市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基金出资1.5亿元,招引100亿元耀宁新能源项目落户我市,耀宁新能源已将总部迁至我市;出资1亿元,支持60亿元益佳通12GW磷酸铁锂动力电池项目在我市落地建设;出资2.6亿元,支持盐城正泰新能源建设6GW电池片和6GW组件生产线,项目总投资40亿元。基金支持润阳股份股改上市,该企业已于11月3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核。
推动绿色宜居城市建设
助力推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开展绿色低碳城区、绿色建筑品质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和科技支撑示范等项目,南海未来城绿色低碳城区等3个项目获省级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2567万元。
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建立健全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应用与光伏发电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提升我市光伏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能力,大丰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公司等5个项目获得市本级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补贴资金229.74万元。
多方位促进绿色低碳交通发展。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支持市区存量出租车到期更新购置,拨付补贴资金1253万元;引领绿色出行,支持市区新能源公交车购置,拨付融资租赁及贴息经费4483.5万元;保障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更新升级,拨付城市公共自行车配置经费1434万元。
助力打造生态文明新农村
积极推进农村生态治理。稳步推动农村生态河道治理,2022年设立河道治理专项资金8730万元,支持全省首创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农村河道生态治理整镇推进,建成农村生态河道1962公里、生态清洁小流域8个、农村河道生态治理示范乡镇11个,整治村庄河塘1662条,呈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良好生态,形成了“一河一策”“一县一镇”“一村一河”“一流域一特色”盐城方案。
支持推进农业绿色发展。2022年,全市争取中央农业资源和生态保护专项资金9945.9万元,省级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专项资金5.9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开展耕地轮作试点、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畜禽粪污、池塘标准化改造、秸秆机械化还田等,其中,对全市池塘标准化改造11.98万亩的省定任务,补助7191万元。2022年,市财政设立秸秆离田专项资金2000万元,在全省率先试点推进千亩及千亩以上规模种植主体稻麦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全市已实施千亩及千亩以上规模种植点水稻秸秆离田52.64万亩、小麦秸秆离田95.68万亩,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工作成效显著,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大力发展政府绿色采购
切实落实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严格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督促各预算单位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经统计,今年全市已采购节能、节水产品0.79亿元,采购金额占同类产品比例为86.1%;已采购环保产品1.39亿元,采购金额占同类产品比例为89.1%。
依法依规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支持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外产品的,鼓励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
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发展。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抢抓新一轮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发展机遇,积极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国家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经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意,我市成为全国48个被纳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市(市辖区)之一,逐步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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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策划:吴 遥 曹志康
本期组稿:刘 昌 郑丽钦
编辑制作:王连杰 沈盐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