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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5日

省自然资源厅和我市签署
共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合作框架协议

徐缨刘聪周斌孔海燕出席并见证签约

本报讯 (记者 韩宝贵) 11月11日,省委常委会审议了《关于支持盐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意见》。14日上午,省自然资源厅和我市在盐签署共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合作框架协议,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共同谋划“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的盐城方案。市委书记徐缨出席并见证签约。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刘聪和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斌分别致辞,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孔海燕出席。

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是实现省委赋予盐城勇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目标定位的“破题之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我市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低碳发展经验,在全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此次省自然资源厅与我市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按照体现自然资源部门特色、契合盐城发展实际的思路,明确了合作目标,排定了合作内容,建立了合作机制,细化了项目清单,提出助力盐城建设绿色生态之城、绿色制造之城、绿色能源之城、绿色宜居之城,推动盐城绿色低碳发展在全省树立标杆、在长三角塑造特色、在全国做出示范,充分彰显“国际湿地、沿海绿城”的生态魅力、发展活力,加快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盐城。

刘聪在致辞中表示,省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全方位、深层次地支持参与盐城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紧扣绿色低碳这个主题,夯实要素保障这个基础,用好厅市共建这个平台,助力盐城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建设绿色生态之城、绿色制造之城、绿色能源之城、绿色宜居之城,共同把盐城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打造成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图景的新标识、新亮点。希望双方继续健全完善合作机制,围绕重要改革、重大平台、重点项目高频互动、高效推进,为全省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路,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周斌在致辞中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省自然资源厅给予盐城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说,盐城将倍加珍惜厅市合作共建机遇,积极主动做好沟通对接,推动协议明确的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坚持产业绿色化、绿色产业化,科学优化调整产业发展布局,科学编制市县国土布局总体规划,加快推进耕地、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地和海域“五位一体”综合治理等工作,着力在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上争当表率、探路先行,更大力度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恳请省自然资源厅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盐城发展,在自然资源保护、全球滨海论坛会议筹办、“生态百里”滨海特色风貌带规划建设等方面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勾凤诚主持,市委常委、秘书长薛盛堂出席。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李闽介绍合作协议内容并与市委常委、副市长吴本辉代表双方签约。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陈小卉,市政府秘书长刘光球,省自然资源厅有关处室、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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