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
2022年11月11日

我市缓缴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助企减压

本报讯 (记者 王连杰 通讯员 季明时)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市发改委转发了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按照规定,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我市范围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耕地开垦费、污水处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已缴纳的,由征收部门退还已缴费用。

阶段性缓缴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是市政府今年以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定经济增长二十条政策、各类减税缓税政策后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针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深化国家减税降费重大决策的具体体现。预计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一个季度可缓缴上述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约7500万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场主体年终资金周转难的问题。

近年来,受国际形势和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企业生产经营较往年更为困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以往重视减税、缓税不同,这次为企业减负的内容是缓费。此次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涉及8个征收部门、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助于为企业创造更加公平、更加透明的营商环境,更好地应对经济下行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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