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峰)近日,大丰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
2020年9月,赵某驾驶机动三轮车与杨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受伤。双方就赔偿费用协商未果,杨某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后赵某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杨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经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赵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其年事已高,身体残疾,无固定收入。赵某女儿表示愿意履行赔偿义务,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但无奈其家庭困难,难以全部履行。
鉴于赵某的实际情况,法官秉承善意执行理念,积极组织双方协调沟通。经过法官的耐心调处,杨某就赔偿金额作出一定让步。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该案成功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