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政风
2022年10月27日

构建新发展格局须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李广文

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意见》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实施保障等方面作出系统性战略部署。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这再次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明了工作重心和政策方向。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的基础上,满足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要素资源市场和商品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市场竞争和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以及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要求,实现供给与需求互促匹配、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更好联通的一种良好市场运行状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释放市场经济体系所蕴含的巨大制度红利,保障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大战略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国内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在以市场化为取向的改革推动下取得了巨大成就:产品和要素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不断成熟、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意识和法治化思维基本形成、市场基础制度体系逐步健全、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效益日渐凸显。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成较为健全且覆盖全国范围的商品大市场。与此同时,也要看到,距离“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还有明显差距。

随着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成熟完善,资源配置的主导动力开始实现从“政府引导市场”转向“政府服务市场”,直面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这一主题,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已“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以政府经济职能事项精细化界分为方向,解决职能错位问题。在政府职能结构序列中,政府经济职能是政府在组织、领导和协调社会经济运行过程中,为优化资源配置所履行的基本职责及发挥的功能。地方政府是政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区域经济治理主体,地方政府既能克服中央对不同辖区市场主体偏好和需求上非敏感性的缺陷,又能灵活、及时地满足地区市场基本服务需求。因而,地方政府经济职能科学定位和有效履行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支撑。当前,要推动地方政府从招商引资中加大优惠政策补贴力度打造“政策洼地”的做法向优化营商环境供给质量,塑造“改革高地”的思路转变。坚持破除地方产业政策以邻为壑壁垒,全面考虑属地资源适配性、产业链分工协作效能、基础设施体系承载力、产业可持续发展等综合目标,增强地方产业政策协同性。构建系统完备的政府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不同地区实际情况和地方各级政府职责差异制定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以规范政府权力边界为重心,抑制政府职能越位问题。依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有效框定政府同市场主体的活动空间。通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削减审批事项,积极主动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推动政府治理从微观干预转向对市场主体进行普惠性赋能,实现市场充分有效竞争。以市场优先原则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强化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问责,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聚焦为特定企业设置特许经营权、非法干预企业产品采购、新经济领域中以前置竞争实施“N选一”等方面,稳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垄断性政策文件。

以强化政务服务能力建设为基础,补齐政府职能缺位问题。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和产业用地市场,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引导劳动力要素自由有序流动。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积极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统一全国基本安全标准,在食品药品安全、商品和服务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领域,设定一系列全国统一的基本安全标准。注重市场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统一数据采集与交换规范标准,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对接,逐步向社会开放有价值的公共数据资源。促进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统一债券市场登记结算、托管标准,适时推进债券市场的业务和监管整合。打造综合交通网络,协同推进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货运物流体系,持续降低物流成本。

市场是联通供需双方交易的载体,市场规模决定着分工深度和广度,也决定着创新活力与潜力。面对当前国内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通过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着力提高国内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是有力应对外部风险和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抉择。立足新发展阶段,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以厘清市场与政府边界为基础,以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作为集成化改革方案,健全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和设施体系,科学处理好整体与局部、战略与战术、突破与渐进关系。

(作者系盐城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室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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