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金融
2022年07月27日

上市审核要点

(1)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应当符合《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发行人应当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公司治理特点、发展阶段以及上市后的持续监管要求等,审慎选择上市标准,并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保荐书明确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2)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是否达到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是否符合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要求,关注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突出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3)审核判断时,将关注发行人是否符合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定位。

(4)发行人是否存在对经营稳定性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以及是否保持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的稳定。

(5)发行人是否存在对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6)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7)发行人是否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形,如是发行人需重点关注该情形的合理性、客户的稳定性和业务的持续性,发行人应做好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

(8)发行人是否被抽中现场检查,如是发行人需重点关注以下内容:①查看检查对象的生产、经营、管理场所及其他相关场所,获取有关工商等资料;②获取有关资金流水,生产、销售、仓储记录,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③就主要业务循环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穿行测试;④问询检查对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销售、采购、生产、仓储、财务等相关人员;⑤走访检查对象重要客户及供应商等有关单位和人员,核实相关信息;⑥核查中介机构工作底稿,询问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取证等;⑦检查组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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