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益新
张某某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
——深挖毒品源头,依法严惩毒枭
【简要案情】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被告人张某某多次联系外地毒贩娄某某、单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19097克,并运回响水,通过多名下线出售给吸毒人员,毒品均已流入社会。被告人汪某某与张某某同居生活,明知张某某有贩卖毒品的意图,仍协助张某某贩毒,利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或直接通过银行网点,将购毒款汇至娄某某的银行卡,累计金额225万余元。
【裁判结果】市中院于2018年6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汪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某某、汪某某不服提出上诉,省法院经二审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张某某被依法执行死刑。
【案例分析】近年来,随着我市禁毒斗争的深入开展,毒品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但是重大毒品犯罪仍时有发生,打源头、打毒枭依然是当前禁毒工作的重点。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大宗毒品犯罪,社会危害极大。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依法判处1人死刑、1人死缓,体现了人民法院严惩毒品犯罪、净化社会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
张某某贩卖毒品案
——从严打击非法出售精神药品犯罪
【简要案情】2019年4月至9月间,被告人张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在明知奥亭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具有成瘾作用的情况下,仍按吕某某的要求到云南省多个诊所以每袋(规格10ml)3至5元不等的价格大量购买此口服溶液,后以每袋7元的价格卖给吕某某。被告人张某某通过微信合计收取吕某某139315元,将奥亭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通过快递发给吕某某及其指定的他人共计39次。其中在2019年5月,被告人张某某按照吕某某的要求,将上述口服溶液邮寄给东台市的王某某。后公安机关从王某某处扣押此口服溶液,经鉴定,扣押的奥亭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中含有可待因、麻黄碱成分。
【裁判结果】东台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两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案例分析】国家列管的药用类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具有药品与毒品双重属性,长期服用会形成瘾癖。近年来,该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被作为成瘾替代品滥用的情况时有发生。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某明知奥亭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具有成瘾作用,在未获批准、许可的情况下,多次非法销售,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严惩。
夏某某贩卖毒品案
——从严打击零包贩卖毒品犯罪
【简要案情】2019年6至7月,被告人夏某某在射阳县境内向贺某某、曹某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共8次,合计3.1克,非法获利5950元。
【裁判结果】射阳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夏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两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案例分析】零包贩毒是指将少量毒品分成若干包后,直接销售给吸毒人员,系毒品流通的最后一个环节,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不容忽视。本案中,被告人贩卖的毒品虽然仅3克多,但其向他人贩卖毒品达8次,情节严重,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坚决遏制小型“毒瘤”的滋生和蔓延。
李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
——从严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
【简要案情】2020年2月,被告人李某为给家禽治病,在自家猪圈东侧的空地上,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1209株,2020年4月20日被滨海县公安局查获。
【裁判结果】滨海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案例分析】农村部分地区有种植罂粟给动物治病的陋习,殊不知种植罂粟达到一定数量即构成犯罪。《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即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本案中,李某非法种植罂粟1209株,法院根据其种植罂粟的数量及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判处相应刑罚,对该类非法种植罂粟行为具有重要警示作用。
吴某某贩卖毒品、欺骗他人吸毒案
——从严打击欺骗他人吸食毒品犯罪
【简要案情】2019年8、9月份,被告人吴某某在盐都区某小区房屋内,隐瞒其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的真相,谎称其所吸食的物品是水烟,可以治疗头疼,2次欺骗王某吸食。2019年10月4日,吴某某至盐都区某广场附近路边,为牟取非法利益,以1300元的价格将0.6克甲基苯丙胺出售给苏某(已行政处罚)。
【裁判结果】亭湖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贩卖毒品罪、欺骗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市中院经二审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分析】被欺骗吸毒的受害人一旦染上毒瘾,其身心将会受到极大损害,甚至会引发其他犯罪,可能改变被害人的一生。因此,我国刑法不仅严惩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犯罪行为,还将欺骗他人吸食毒品规定为犯罪,且一次行为即构成犯罪。本案中,吴某某用冰毒冒充水烟,以治疗头疼为名,欺骗被害人吸食,受到了刑事法律制裁。
